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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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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7-018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黄伟先生于2017年3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8,941,246股,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2%。

●黄伟先生拟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数不少于3亿股,不超过10亿股,即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3.49%,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63%。

2017年3月9日,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先生通知,黄伟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黄伟先生拟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黄伟先生于2017年3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8,941,2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本次增持前,黄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020,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6%),通过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2,786,910,170股、462,334,913股和209,991,5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32.41%、5.38%和2.44%),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为52.09%。

本次增持后,黄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038,941,246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8%),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为52.3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信心、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新湖中宝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股数不少于3亿股,不超过10亿股,即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3.49%,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63%。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增持计划不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到位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黄伟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黄伟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