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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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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7-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编号:2017-014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03号),要求公司对参与发起设立苏州博彦嘉铭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彦嘉铭”)的进展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作了认真自查,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回复公告如下:

请你公司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要求,就以下问题进行自查并说明:

1、公司设立投资基金时,是否处于以下期间:(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回复:

公司设立投资基金时,不处于以下期间:

(1)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 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含节余募集资金);

(3) 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2016年12月30日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2、本次投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领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协调关系、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内部管理风险等。

回复:

(1)公司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参与发起设立博彦嘉铭是公司在投资模式方面的探索,打造“产业+金融”相结合的发展平台,充分利用投资基金的资金优势及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能力和其他社会资源,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项目,同时拓宽公司并购渠道,提升公司价值,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本次投资短期内对生产经营没有实质影响,长期看将有助于公司遴选优质并购标的,加快公司转型步伐,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2)公司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存在的风险

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项目退出不确定性大、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和政策、产业周期、交易架构、投资整合及投后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甚至亏损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该投资基金为双普通合伙人架构,公司子公司北京博瑞惠佳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其中的一名普通合伙人将通过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制度,充分论证和分析投资标的的风险,审慎决策;同时,另一名普通合伙人宁波嘉铭浩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专业投资机构在股权投资领域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优秀的投资管理能力,凭借其投资团队的专业判断以及风险控制和项目管理能力,确保基金规范运作,最大程度地规避和防范风险。

3、该投资基金的出资进度和会计核算方式。

回复:

(1)出资进度:

截至目前,博彦嘉铭的资金募集工作已结束,各合伙人已完成出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会计核算方式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嘉铭浩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投资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1)于每年10月31日前应向全体合伙人提交该年度上半年度的半年度报告,内容为上半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于每年4月30日前应向全体合伙人提交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