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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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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01,487,98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上市以来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主要包括矿山工程服务和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两大板块。矿山工程服务按照开采方式的不同,主要分为露天矿山服务及地下矿山服务两大业务。

露天矿山服务主要是为国内大中型矿主提供工程服务,包括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垂直化系列服务。露天矿山服务是公司多年来坚持发展的主业之一。经过多年的专业经营,公司已在露天矿山开采领域发展成为我国整体爆破方案设计能力最强、爆破技术最先进、服务内容最齐全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之一。

地下矿山服务是公司子公司涟邵建工的主营业务,主要是为大中型地下矿山业主提供矿建工程建设、设备安装以及采矿工程服务,矿种涉及有色金属、煤矿、铁矿等。地下采矿环境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涟邵建工的科研优势和施工实力为其创造了较大的竞争优势,不可替代性更强,使其具有更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抗风险性。

公司另一板块的业务为民爆器材生产销售,是公司工程服务的上游环节。民用爆破器材是各种工业火工品、工业炸药及制品的总称,是具有易燃易爆危险属性的特殊商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作为国家的基础性行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铁路道路、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国民经济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目前全球矿产品需求减速收窄,国内的煤炭、铁矿石、铝、水泥等矿产资源需求大范围增长的预期仍未出现。受此影响,矿山业主普遍存在着减产、半停产的现象,公司的工程结算滞后,业主压低施工单价,矿服领域的毛利也逐年下降。在此背景下,公司通过行业低谷期加快同行业并购,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与影响力。2016年,公司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成功收购了控股子公司涟邵建工42.05%股权及新华都工程100%股权,上述两项标的于2016年6月并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

民爆与矿服行业高度关联,且国内整体产能严重过剩,虽然国内民爆行业总体指标呈负增长态势,但降幅逐渐收窄,尤其是下半年来,民爆器材的产销量逐步回升,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本公司民爆板块因服务区域半径的优势,仍在广东省保持较高的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263.27万元,主要经营指标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2015年度增加2.07亿元,增幅为6.8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除新增子公司新华都工程外,其他工程类子公司营业收入下滑,民爆类子公司收入保持稳定,合并营业收入略有提高。

营业成本: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较2015年度增加2.51亿元,增幅10.7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新华都工程,

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内减少3711.98万元,减幅53.16%。主要原因受营改增政策影响。

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1980.39万元,增幅54.67%。主要原因是受矿山行业不景气影响,公司资金流较紧张,本期银行借款增加,利息费用上涨较快。

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较2015年度减少2486.56万元,减幅48.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对业主工程款的追收力度,收回账龄较长的工程款,相应减少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

投资收益:本报告期投资收益增加138.34万元,增幅为44.87%。主要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收益增加。

营业外收入:本报告营业外收入减少650.62万元,减幅44.0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宏大国源本年度收到的财政补贴较上年大幅减少。

所得税费用:本报告内公司所得费用减少1026.02万元,减幅为60.8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所得税费用有所减少。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子公司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在2016年10月完成其存续分立的工商登记等事宜,明华公司存续分立为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宏大韶化民爆有限公司,明华公司专事军品生产,韶化公司则专事生产民爆器材生产及销售。明华公司的分立事宜对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合并报表范围新增了新华都工程100%股权及涟邵建工42.05%股权。截至本报告期末,二者皆已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报告期内,涟邵建工实现营业收入8.86亿元,按照《盈利补偿协议》的口径计算,实现净利润7150.98万元,新华都工程于2016年6月并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按照《盈利补偿协议》的口径计算,实现净利润7006.57万元,两个标的企业均完成了重组中的业绩承诺指标。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5月30日,公司因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成功收购了控股子公司涟邵建工42.05%的股权以及新华都工程100%股权,新收购的标的已于2016年6月开始并入本公司报表。若剔除新增标的的影响,本公司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7.56亿元;净利润为-1,456.96万元。

2016年10月,本公司子公司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在2016年10月完成其存续分立的工商登记等事宜,明华公司存续分立为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宏大韶化民爆有限公司,明华公司专事军品生产,韶化公司则专事生产民爆器材生产及销售。明华公司的分立事宜对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产生影响。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