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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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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09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95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476万股,截止至2012年6月4日,本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47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1,82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285,404.5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544,195.48 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47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78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999,998.00股,截止至2014年9月3日,本公司通过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99,998.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5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594,102.2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405,849.78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350号《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73,808.80万元,其中投入变更募集资金项目48,337.1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12,663.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14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661.70万元。累计共发生存款利息净额1,726.8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572.42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58,090.95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共发生存款利息净额50.36万元。2015年,公司已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下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向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1,829,600.00元,共应支付发行费用65,285,404.5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544,195.48 元。本公司于2012年7月3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52.00元,共应支付发行费用19,594,102.2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405,849.78元。本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6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人民币12,66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91号《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2012年8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确认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2,663万元,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7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643.59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6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7月15日,公司已将15,60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7月3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公司在2014年7月31日至2015年7月30日期间共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7月30日,公司已将15,00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年8月2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5,9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公司在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共使用募集资金12,77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7月29日,公司已将12,77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除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外,本公司未发生其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26,544,195.48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为71,594,195.48元。2012年8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于2012年9月25日划拨至本公司一般结算户。

2013年7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56.41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3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7月15日,公司已将2,26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7月3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4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7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7月30日,公司已将2,27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年8月2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5,9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5年度,公司使用2,270.54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7月29日,公司已将2,270.54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超募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8月24日,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2,147.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6年度,公司使用2,147.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尚剩余131.48万元利息存放于超募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使用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除上述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外,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发生其他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矿产资源价格下滑的宏观经济影响,原合同项目的进度未能达到预期,公司若按原定计划进行大规模施工设备改造,带来的经济效益将低于预期目标。

1、在原募投项目暂时难以达到预期盈利水平以及出现新的投资项目机遇情况下。2012年度,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12,732万元进行对外股权投资,收购石嘴山市永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永安民爆”)85%股权,可巩固公司在宁夏地区以及周边地区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优势,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下称“鞍钢矿业”)是我国掌控铁矿石资源最多、产量规模最大,集探矿、采矿、选矿、烧结、球团生产,采选工艺研发设计,工程技术输出为一体,具有完整产业链的冶金矿山龙头企业。公司作为国内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民爆器材产品、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垂直化系列服务。若与鞍钢矿业合作,公司可通过为鞍钢矿业提供民爆器材产品,并以此为切入点逐步参与鞍钢矿业的矿山采剥业务,提升公司总体收入水平。因此,2013年度,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22,654.48万元与鞍钢矿业合资成立鞍钢矿业爆破有限公司。

3、近几年受矿业行业低迷影响,公司工程板块多数项目进展不顺利,导致效益未达预期。若按照原计划进行大规模施工设备改造,有可能带来损失。另一方面,目前公司债务规模较大,每年需承担高额的利息支出。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年度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将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2,950.62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6年度,本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6年度,本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10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7年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金额不超过6729.98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2017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有关规定,本事项不用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其中,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黄祥清先生、邹金凤女士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与联营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因年度市场环境及生产量的变化,关联交易总额会在15%幅度内变化。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业集团”)

1、基本情况: 广业集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出资者的代表,成立于2000年8月23日,注册资本为154,620.48万元,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1号32楼,法定代表人为余志良,经营范围:资产经营与管理;组织资产重组、优化配置;项目投资、经营及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教育培训;房屋租赁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业集团直接及通过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88,345,4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6.86%。

(二)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广业云硫”)

1、基本情况: 广业云硫成立于2011年2月25日,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住所为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星岩四路51号四楼(硫铁矿集团办公楼内)。法定代表人为王琦。主营业务为:露天开采、加工、销售:硫铁矿;危险货物运输(1类、2类、3类、6类、8类、9类)、普通货运、搬运装卸;生产、销售:过磷酸钙;加工、销售:铁精矿;货物进出口。乙级工程测量、乙级地籍测绘、乙级房产测绘;计量检定服务;尾矿库运营(以上项目持有效许可证经营)。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硫酸(81007);加工、销售:硫铁矿、普通机械(不含发动机);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供水管道安装、维修;代收电费;生产、销售、安装、装饰:金属加工机械、通用零部件、非标钢构件、硫磷设备、水泥设备、环保设备、石材设备;加工:石材;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对硫铁矿、硫精矿、工业硫酸、过磷酸钙、磷矿石产品的检测服务;第一类压力容器(D1)和第二类低、中压力容器(D2)设计及制造;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维修服务(B级);在港区内从事危险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三)广东广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业信息”)

1、基本情况:广业信息成立于2014年09月27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3号24楼CDE,法定代表人为麦裕良。主营业务为: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软件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零售;科技中介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科技项目招标服务;科技项目评估服务;科技成果鉴定服务;电子设备回收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工程设计服务;软件测试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人才培训。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四) 广东广业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下称“广业石油”)

1、基本情况:广业石油成立于2000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为12800万元,住所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第八层整层,法定代表人为罗志军。主营业务为:批发:汽油、煤油、3号喷气燃料(航空煤油)、危险化学品、柴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不含天然气存储、运输且不为终端用户供气);销售:燃料油、溶剂油、润滑油、石油芳烃、化工轻油、石油制品,棕榈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预包装食品(含酒精饮料)、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烟草制品、酒类、茶叶;汽车清洗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成品油信息咨询服务;租赁经营加油站;加油站加油系统经营管理;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的投资、利用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五)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涟邵安装”)

1、基本情况:涟邵安装成立于2004年1月2日,注册资本900万元,住所为娄底市经济开发区太和路,法定代表人为卿济和。主营业务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防腐工程、输变电工程、通讯工程、管道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安装、维修;非标准钢构件制作、安装。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子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期合作,履约能力强,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17年度关联采购、销售计划依据本公司的经营及生产计划编制;租赁计划依据已签订的租赁协议编制。

定价政策和依据均以市场价为原则协议定价。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

2、上述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且并未占用公司资金和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双方均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

3、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2017年拟与关联方发生

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11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鉴于公司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陆续到期,现公司拟重新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总额为112,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

担保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宏大爆破有限公司(下称“宏大有限”)

1、被担保人名称:宏大爆破有限公司(原为“宏大矿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0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增江街联益村光大道28号

4、法定代表人:刘畅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6、主营业务: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服务;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劳务分包;铁矿采选;铜矿采选;钨钼矿采选;镍钴矿采选;金矿采选;石灰石、石膏开采;建筑装饰用石开采;其他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采选;地热开采;爆破作业;普通货物运输(搬家运输服务);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宏大有限的总资产为814,753,622.05元,净资产为232,561,160.93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627,971,152.34元,净利润为-21,231,855.93元。

(二)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新华都工程”)

1、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1999年5月12日

3、注册地址:福建省上杭县旧县迳美村紫金山

4、法定代表人:郑明钗

5、注册资本:人民币8,628万元

6、主营业务: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工程设备租赁;矿山开发投资;工程配件采购、供应;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监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4月24日);矿山铲装作业、矿山运输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是宏大爆破全资子公司

8、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新华都工程的总资产为593,457,287.23元,净资产为269,292,928.58元;2016年全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659,958,482.35元,净利润为70,065,704.48元。

(三) 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下称“明华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3年12月04日

3、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石碣石塘路

4、法定代表人:柯育宏

5、注册资本:人民币6,726.63万元

6、主营业务:加工,制造:军品,机械设备,铸件,塑料制品,模具,铝型材,铝制品,金属冲压件,太阳能热水器;货物进出口。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截至2016年12月31日,明华公司的总资产为114,073,215.42元,净资产为75,870,448.88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48,688,775.88元,净利润为18,364,364.30元。

(四) 广东宏大增化民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宏大增化”)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宏大增化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1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28号

4、法定代表人:孙海东

5、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万元

6、主营业务: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宏大增化的总资产为201,532,019.09元,净资产为142,107,229.96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70,113,935.14元,净利润为26,710,039.18元。

(五)北京中科力爆炸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科力”)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中科力爆炸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89年4月12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路15号

4、法定代表人:王峰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6、营业范围:爆破工程施工、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

7、与公司关系:中科力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持有其17.5%股权,其他股东为王峰等13名自然人,占其31.5%股权。

8、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科力的总资产为114,886,758.72元,净资产为48,142,016.84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65,465,079.41元,净利润为2,266,938.04元。

(六)广东宏大韶化民爆有限公司(下称“宏大韶化”)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宏大韶化民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0日

3、注册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黄塘(原广东力拓民爆器材厂内)

4、法定代表人:张忠

5、注册资本:人民币8,224万元

6、营业范围:工业电雷管、导爆管雷管、塑料导爆管、膨化硝铵炸药、乳化炸药(胶状)的生产、销售(在《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及有效期内经营);通用机械设备加工、制造及相关技术转让;汽车租赁及自有物业租赁服务。

7、与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宏大韶化的总资产为251,334,452.17元,净资产为183,287,868.71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3,769,767.86元,净利润为-7,518,983.18元。

(七)广东宏大罗化民爆有限公司(下称“宏大罗化”)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宏大罗化民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5日

3、注册地址:广东省罗定市素龙镇中村

4、法定代表人:刘国强

5、注册资本:人民币2,138万元

6、营业范围:乳化炸药(胶状)的生产、销售;自有物业租赁服务。

7、与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子公司宏大韶化的全资子公司

8、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宏大罗化的总资产为67,668,969.65元,净资产为55,488,586.81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7,943,476.28元,净利润为-856,700.95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内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为其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自签订协议之日起。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皆是出于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子公司的财务状况都比较稳定,偿债能力较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的长远发展。上述担保中,控股子公司中科力的其他股东将按其所持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该次担保事项,并拟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获批的担保总额为168,650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目前正在履行的担保是公司对涟邵建工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将升至280,6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79%。

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在收购生力民爆后,为其130,500万元的银行负债提供全额担保。由于目前尚未完成收购生力民爆事宜,该担保事项尚未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12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变更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 “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且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主要影响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13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30日~2017年3月3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15:00-3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3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17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7.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3月29-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3月30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敏贤、郑少娟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邮 编:51062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3”,投票简称为“宏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上述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别说明:请在各议案的“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表示。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1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8日上午9:30于公司北塔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人怀先生、赵燕女士、以及原独立董事娄爱东女士、蔡美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决算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16年度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现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共35,074,399.15元,占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23.2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若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可能存在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黄祥清先生、邹金凤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公司与联营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17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1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以书面送达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8日下午15:00于公司北塔20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宁志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合理保证了公司合法经营、经营效率、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1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王永庆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育生先生;财务负责人王丽娟女士;独立董事赵燕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1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第一季度

2、预计的业绩情况:扭亏为盈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对工程板块的业务进行了调整,从钢铁、煤炭为主转向有色金属矿山为主,一季度项目开工率较上年有所好转,营利水平有所提高。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预计数据。2017 年第一季度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