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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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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海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9楼2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生光主持,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李建莉、王启民、谢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陆金根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马富昕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青海金阳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董事长金生光对《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3、关联股东金生光、金生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飞梅、李建莉、金飞菲、王生娟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青海金阳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4、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7,743,000 股,而青海金阳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生光、金生辉为金阳光投资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34,752,356股;金飞梅、李建莉、金飞菲、王生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4,080,551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艳利 刘焕志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