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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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7-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26日,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17年3月9日,公司前期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杭州分行”)购买的“2016101044665号结构性存款”2,000万元已到期赎回,并取得理财收益157,500.00元。

2017年3月10日,公司前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购买的“步步生金8688号保本理财计划”人民币理财产品5,000万元已赎回,投资本金5,000万元已于2017年3月10日到账。

2017年3月1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签署了产品购买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已赎回的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注: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理财产品的理财收益将于2017年3月13日到账确认。

(二)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与上述受托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条款

(一)招商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条款

公司与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流金岁月51457号理财计划的产品说明书》和《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流金岁月51457号理财计划的风险揭示书》,主要条款如下:

1、 投资方向和范围:理财计划资金由招商银行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资金拆借、银行存款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其他金融资产,并可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新股申购、交易所债券等其他金融资产。投资比例区间如下(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如下区间,银行将尽合理努力,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至如下规定区间):

2、本金及理财收益

理财计划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类。投资者购买理财计划后若持有到期或持有至招商银行确定的提前终止日的情况下,在扣除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理财计划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为3.30%,超出最高年化收益率部分的收益作为银行的投资管理费。

3、本金保证:理财计划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类,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有条件保本),不保证理财收益。理财计划有条件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理财计划到期或招商银行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时,招商银行承诺理财本金保证,超出招商银行保障范围的本金损失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持有计划至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招商银行保障理财本金,并在到期日后或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二)中信证券理财产品的主要条款

公司与中信证券签订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72期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向收益凭证认购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 凭证形式:实名记账式收益凭证;

2、 发行形式:通过中信证券柜台交易系统发行;

3、 登记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发行对象:定向发行至“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5、 挂钩标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3个月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

6、 产品收益说明:

(1)若挂钩标的平均利率小于 8%,则凭证收益率(年化)= 4.10%;

(2)若挂钩标的平均利率大于等于 8%,则凭证收益率(年化)= 4.15%

7、 本金保证: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8、 到期兑付金额支付:中信证券将在到期日当日内向公司支付到期兑付金额,逢节假日顺延。

三、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主要投资风险

1、招商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投资风险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有条件保本),不保证理财收益。理财计划有条件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理财计划到期或招商银行提前终止理财计划时,招商银行承诺理财本金保证,超出招商银行保障范围的本金损失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调整,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2)流动性风险:理财计划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认购,理财计划成立后投资者不享有提前赎回权利。

(3)再投资风险: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理财计划。如招商银行提前终止理财计划,则该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2、中信证券理财产品的主要投资风险

(1)流动性风险: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只能在认购协议约定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中信证券柜台交易市场(或其他场所)进行转让,交易可能不活跃,导致转让需求可能无法满足。

(2)信用风险:收益凭证产品以中信证券的信用发行,为债务类收益凭证。投资人投资中信证券收益凭证承担中信证券的信用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密切关注所购理财产品,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及满足保本要求的具体分析与说明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共使用自有资金7,000万元,投资金额没有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范围,且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了相应的保本承诺,属于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已审批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