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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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广州森大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的补充公告

2017-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17-017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广州森大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6年3月10日披露了《关于与广州森大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的反馈意见,现对上述公告中战略合作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战略性文件,具体合作项目将另行签订合作协议,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森大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延昌

注册资本:陆仟玖佰伍拾陆万贰仟玖佰伍拾陆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71号二楼201/224房

经营范围:批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

广州市森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森大”或“乙方”)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广州森大于2017年3月9日在广东佛山以书面方式签署本战略合作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已于2017年3月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合作的背景与目标、主要内容、合作模式、合作规模或金额,交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请见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与广州森大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二)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合作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或获得双方书面豁免之日生效:

1、双方合法授权代表已妥善签署本合作协议;

2、就本合作协议及其签署,根据各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及其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已获得其内部的批准;

3、各方已适当取得其需要的任何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政府、行政机关、监管机关、部委、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就有效签署、交付或履行本协议(或确保本协议的有效性与可执行性)与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的所有及任何审批、同意、登记或备案(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涉及的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所涉及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备案和外汇登记。

(三)协议前置条件

根据协议约定,双方拟对肯尼亚、加纳、坦桑尼亚、埃塞俄比亚、喀麦隆等国家继续合作投资,本合作协议签署后两年内,实现对上述国家投资累计达15亿元人民币。

截止目前,公司已与广州森大就肯尼亚、加纳、坦桑尼亚、埃塞俄比亚(含其他合作方)四个国家的一期项目分别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拟投资合计约7.2亿元人民币。其中,肯尼亚一期项目于2016年11月28日顺利投产,其他项目均处于开工建设阶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请见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与广州森大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