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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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6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7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3月9日下午15:00 至2017年3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大道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3)现场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晓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19420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66%。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19414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6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3、公司4名董事、1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程贤权律师、方筱闽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含独立董事2016年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19414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票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55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反对票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19414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票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55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反对票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19414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票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55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反对票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6年年度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19414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票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55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反对票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公司拟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52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419414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票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55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反对票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19414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票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55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反对票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票100113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票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55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反对票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弃权票0股。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19414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票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55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反对票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19414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票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55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反对票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19414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票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55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反对票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程贤权律师、方筱闽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