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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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公告编号:2017-024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3月8日,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函》,提议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收到提案函后于2017年3月8日(星期三)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于2017年3月9日(星期四)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5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5人,其中董事周柏根先生、唐斌先生、刘东先生、王红波先生、郭美珍女士、刘宇先生、楼光华先生、张冠群先生、肖安华先生,上述9位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3月8日(星期三)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3月9日(星期四)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其中监事白涛先生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议案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公告编号:2017-02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3月8日,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函》,提议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2017年3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

3、投资品种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资产,创造更多收益。拟进行的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4、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4)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对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四、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实施的,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议案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收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函。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2),公告了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的议案等有关事项。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情况:

2017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3月1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提案程序说明:

2017年3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函》,公司鉴于该议案与公司经营决策相关,随即于股东大会前召开了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取得通过。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着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的角度,提议公司董事会以临时提案方式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73,043,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3%,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作为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四项议案。

除上述新增议案外,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均不变。《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附后。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1日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一、 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3月19日(星期天)至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9日下午15:00 至 2017年3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四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票超过二分之一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2017年3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17年3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情请见2017年3月2日、2017年3月1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于2017年3月16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刘宇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权,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见2017年3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请有意使用该方式的股东填妥《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符勤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 邮编:201700

联系电话:021-39296789 传真:021-39296863

2、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函。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1日

附件:1、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0

2、投票简称:韵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编码1.00代表议案一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