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大华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基金募集情况
■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