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19号南山医疗器械产业园三楼A座共进股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 董事胡祖敏先生、王志波先生、杨守全先生、李建辉先生、王燕鸣先生、夏树涛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唐佛南先生委托董事会秘书贺依朦女士代为出席并投票。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漆建中先生、李涛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贺依朦女士出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聘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控股股东唐佛南先生、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委托董事会秘书贺依朦女士代为表决投票;

股东钱小宁委托杨静远代为表决投票;

股东陈霄嶷委托张康晟代为表决投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赖继红、张继军、佘文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