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7-008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子控股”)持有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股份71,312,633股,占5.45%。
2017年3月13日,本公司接到电子控股通知,2017年3月10日-2017年3月13日电子控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5,876,202股,占0.45%。
本次减持后,电子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65,436,431股,占5.00%。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电子控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信电器
股票代码:60006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218号
通讯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2404房间
联络方式:(0532)80878136
股权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17年3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大会批准,并符合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信电器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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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刘洪新
注册资本:19977.46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91370200727805440H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要经营范围:资本运营管理;自有资产投资;3C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消费类电子产品开发、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特种专用电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成立日期:2001年5月1日
经营期限:长期
主要股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电子控股32.36%的股份
通讯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2404房间
邮政编码:266071
通讯方式:(0532)8087813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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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信科龙”)A股股份587,316,909股,占海信科龙股份总数的43.10%;间接持有海信科龙H股股份97,202,000股,占海信科龙股份总数的7.1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为满足电子控股资金周转需要减持海信电器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计划将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变动前,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71,312,633股,占5.45%。
上述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普通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
2017年3月10日-2017年3月13日电子控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5,876,202股,占0.45%。
本次减持后,电子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5,436,431股,占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是否受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一)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部门:证券部
(三)联系电话:(0532)83889556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注日期: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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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