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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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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7-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8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声 明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为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及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夏可才、谢国英出具了关于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交易对方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交易对方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交易对方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交易对方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交易对方保证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且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交易对方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交易对方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承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下转62版)

交易对方

夏可才

谢国英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广济苑南区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广济苑南区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