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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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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7-045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19日15:00至3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律师。

㈦现场会议地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㈡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予以审议,即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㈢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㈣审议《关于授权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一至议案三已经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四已经本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4日、3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议案四为持有公司34.56%股份的股东海航资本提请增加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3月14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㈠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郭秀林、马晓东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渤海金控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㈠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㈡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㈢关于提请在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㈣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㈡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皆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17年3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7-046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对增资层级披露不完整,现补充披露如下:

原披露内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渤海”)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逐级增资,每级增资金额不超过35亿美元,授权香港渤海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和办理与上述增资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补充披露后的内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渤海”)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其下属五级以内子公司逐级增资,每级增资金额不超过35亿美元,授权香港渤海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和办理与上述增资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除上述补充披露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补充后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请见附件。因本次补充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

附件: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于2017年3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金川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为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渤海”)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其下属五级以内子公司逐级增资,每级增资金额不超过35亿美元,授权香港渤海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和办理与上述增资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公司将根据本次增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7-047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超短期

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201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发行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含7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含7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2016年4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70号),注册金额7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11月18日、2016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5-147号、2015-169号、2016-074号公告。

公司于2017年3月9日发行了2017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金额15亿元人民币,现就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经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自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刊登。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