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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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851.6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148.40万元。
2、根据区域房地产市场状况的变化以及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开发调整为分区域逐区开发,以达到整体项目效益最大化,项目现调整为预计于2019年2季度全部竣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7-01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决定下列经营事项:
一、对外投资事项
1、房地产项目投资: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房地产业务经营实际情况,全权决定与土地获取有关投资事宜,授权金额为12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土地获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参加公开市场土地、股权招拍挂竞买及收购兼并等其他方式。
公司将在获取新增土地储备时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发布公告。
2、新能源业务投资: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新能源项目(含动力锂电池及相关产业链项目)投资,授权金额为一年内累计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公司将在具体投资项目实施时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发布公告。
3、投资理财:授权公司总裁在保障日常经营管理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决定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包括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等),在授权额度和实施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对在授权期限内已投资的标的处置由经营层根据投资标的及市场变化的具体情况决定,不受授权期限的约束。
(1)投资理财风险分析
受宏观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投资理财(包括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等)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宏观政策风险、市场波动风险、操作风险等,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①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证券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规范投资决策管理;
②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筛选投资对象,根据市场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③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模式;
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包括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等)情况,以此加强对投资理财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投资理财活动;
⑤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的实施以及损益情况。
(3)对公司影响
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管理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投资理财,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借款授信事项
在新增贷款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时,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单笔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全年实际借款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金拆入事项。
三、关联交易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12个月内累计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绝对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
上述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时。
四、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在一定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授权公司总裁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计划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我们未发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的现象。公司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理财(包括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2017-01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1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0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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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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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4月6日—4月7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8层
邮编:350005
联系电话:0591—83350026 传真:0591—83350013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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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6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