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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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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

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17-011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7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13日在江阴市汇丰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行应参会监事9名,实际参会监事9名,会议由高进生监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行编制《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将该报告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本行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核意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监事会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层2016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2016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部监事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外部监事制度》具体内容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董事会聘请2017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行2017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建设全面,内控制度执行到位,内控制度监督有效。本行《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17-012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告中本行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本行本次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行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要求,本行就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本行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就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本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假设2017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本行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2017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幅分别按照0%、5%和10%测算。前述利润值不代表本行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3、假设本行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且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孰高值,即20.68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本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假设本次可转债第一年的票面利率为0.5%。该票面利率仅为模拟测算利率,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的数值预测。

6、除本次可转债转换为普通股外,暂不考虑任何其他因素(包括利润分配等)引起的普通股股本变动。

7、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相关收益影响。

8、假设本次发行于2017年9月底完成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后,本行每股收益的变化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完成后,对本行2017年每股收益的影响对比如下:

单位:百万元,除特别注明外

注1:净利润增速指本行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速;

注2: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本行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注3: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计算基础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本行于2016年8月底完成首次公开发行,新增人民币普通股2.09亿股,股本增加至17.67亿元;

注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期末普通股总股本,全面摊薄每股收益计算基础为期末普通股总股本,未考虑普通股股数加权平均影响。

以上假设及关于可转债发行对本行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本行对2017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本行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本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全部转股前,本行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数相应增加,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财务回报的情况下,本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当年的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降。

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本行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正常情况下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收益,极端情况下如果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本行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对本行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产生摊薄影响。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本行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本行原有股东持股比例、本行净资产收益率及本行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本行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本行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本行就摊薄即期回报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行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本行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满足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标准

2013年1月1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对各类资本的合格标准和计量要求进行了更为严格审慎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鉴此,为满足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标准,本行有必要在自身留存收益积累的基础上,通过外部融资适时、合理补充资本。综合考虑净利润增速、风险加权资产增速、分红及资本性支出等因素,本行补充一级资本的压力较大。

(二)为业务发展夯实资本基础,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近年来,本行积极培育各业务的差异化亮点,大力推动业务创新,不断推出符合客户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指导方向的金融产品;继续积极做好本地市场,在区域内市场精耕细作,并持续推进常州、无锡等分行的业务发展,培育打造新的增长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保持必要的信贷投放增长,强力支持服务范围内中小型企业等核心客户群体的发展。上述措施在促进本行业务发展的同时,也增加了本行资本金消耗。为支持本行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综合化经营的需要、不断提升抵御风险能力,满足日益严格的银行资本监管要求,本行亟需启动资本补充工作,及时补充资本。

(三)内源资本补充方式不能完全满足本行的发展要求

利润积累是商业银行资本补充的重要方式,本行十分重视利润留存对资本补充的作用。随着银行业务的持续发展以及监管对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要求的提高,内源资本补充方式已不能完全满足业务增长对资本金的要求。因此,本行有必要通过外部融资,持续补充资本,以进一步满足监管要求,持续支持本行业务发展,不断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行现有业务的关系,本行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符合资本监管要求和本行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将为本行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提供资本支撑,有利于促进本行保持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继续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并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在人员方面,本行持续强化队伍建设,针对业务特点及相关管理模式,培养和引进相应的管理、技术人才和柜员,以及不同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进一步完善人员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资源配置,按照能力、个性、特点、专长互补的原则,抓好分行和总行部门高中级管理人员的充实和调整;完善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加强青年人才储备,采用科学的预测方法,制定后备队伍的建设规划;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提高员工队伍能力,制定员工能力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总分支行教育培训体系。

在技术方面,本行大力推进流程银行建设,建立后端集中作业处理平台,实现流程再造,为银行运营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加快数据仓库建设,支持大数据的存储和挖掘,更好地应对利率市场化政策,为本行差异化经营决策提供数据分析和数据支撑;建设移动金融互联平台,整合电子渠道服务,以客户为中心,提供统一的客户服务和视图,提高客户体验度和满意度;建设数据脱敏系统,对业务测试数据、软件开发数据等其他对外数据统一建立相关的脱敏策略,保障业务数据、客户信息的安全性,防止本行数据及客户敏感信息的泄露。

在市场方面,本行持续优化业务区域布局,不断推进稳健型的跨区域经营策略,在立足本地的基础上,发起成立村镇银行和设立异地支行,进一步扩大在周边区域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探索建立分行或区域性经营管理机构,建立集风险控制、业务管理和客户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区域业务中心,实现业务集约运行、风险集中控制、网点功能转型、业务布局优化的目标。未来,本行将在保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分支机构的质量建设,进一步扩大网络覆盖面和市场影响力。

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本行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本行的经营业绩,增强本行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行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部形势,本行主动适应经济金融发展新常态,抢抓经营发展,深化改革创新转型,主要经营指标向好,整体态势稳定向上。

1、负债规模稳定增长,资产业务稳健发展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资产总额1,040.85亿元,较年初增加136.06亿元,增幅15.04%;吸收存款总额736.41亿元,较年初增加59.88亿元,增幅8.85%;贷款总额525.26亿元,较年初增加26.70亿元,增幅5.35%。

2、核心业务持续发展,特色业务巩固优势

(1)公司业务

本行秉承“熟悉的市场、了解的客户”的指导方针,每年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明确本行业务的市场定位策略,制订和调整信贷投向政策和行业组合政策。当前,本行业务的核心客户群为相对成熟或成长较快的中小型企业。

本行贷款方面,针对中小型企业的经营特点,本行推出了包括“票据通”、“拍卖贷”、“税信贷”、“轻松贷”在内的一系列特色公司贷款产品,贷款规模稳步增长。

本行存款方面,接受本行客户人民币及主要外币的存款,存款形式日益多样,包括大额外币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协议存款、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以及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存款等。

中间业务及服务方面,本行提供结算、保函、现金管理以及国际结算等相关业务,强调“交叉营销”的理念,对于中间业务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盈利结构持续优化。

(2)个人业务

本行每年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制订和调整个人业务的授信指导意见,明确个人业务的市场定位策略,目前,本行个人信贷业务的目标客户是区域内农户和中高端个人客户。

个人信贷业务方面,本行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宗旨,提供差异化的农户个人种养业贷款、农户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形式的产品。2013年以来,本行个人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占比稳步提升。

个人储蓄业务方面,本行主要向客户提供普通的人民币和外币储蓄存款、个人结算存款以及大额存单存款等储蓄产品,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点,并通过优质的服务和具有特色的产品来增加储蓄存款。

中间、代理业务方面,本行重点推广具有拉动储蓄存款、深化客户关系、提高中间业务收入的代发工资业务,并通过提供全面的代收费服务,进一步密切了与客户的联系。

银行卡业务方面,本行向客户提供包括借记卡及贷记卡等银行卡产品;贷记卡业务将是本行未来在个人业务方面的发展重点之一。

(3)资金业务

本行近年来持续发展资金业务,平衡资金头寸,满足流动性需求;实现资产多元化,分散经营风险;尽可能地创造效益;推进产品与业务创新。

货币市场业务方面,与境内金融机构开展短期资金拆借业务,并通过回购协议买卖证券业务(正回购和逆回购业务)。

债券市场业务方面,本行综合考虑利率、汇率、信用、流动性及其它风险考量因素来选择投资的债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争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外汇市场业务方面,目前本行的外汇业务主要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和结汇、售汇。

3、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本行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以及声誉风险等。在经济新常态下,国内经济增速下降、工业品价格下降、实体企业盈利下降、财政收入增幅下降、经济风险发生概率上升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仍将继续,商业银行面对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都有可能上升,经营压力进一步增大。同时,在《巴塞尔协议Ⅲ》和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框架下,防范包括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以及声誉风险在内的其他风险的重要性也进一步突出。

为了应对上述风险,本行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构建了基本涵盖全行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并不断完善全行、全员、全过程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深化风险管理体制改革。在董事会和经营决策两个层面,整合、加强在所有的关键风险领域的管理职能。完成信贷和非信贷产品的风险管理框架体系,加快建立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加快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创新风险管理机制,优化风险管理流程,通过行业集中度、产品集中度和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目标确定预期损失风险暴露目标。制定信贷投向政策、业务准入标准、资产组合限额以及细分战略,将建立在细分基础上的目标市场和客户准入标准完全融入市场营销,不断对各业务线和管理部门的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和监测,确保业务和管理流程全过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引进和实施先进风险管理技术,修订和实施新的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完善风险拨备机制。初步建立评价信用风险的数量模型和符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要求的内部评级系统。

(二)本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填补措施

考虑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可能导致的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行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本行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实施持续、稳定、合理的股东利润分配政策,尽量减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普通股股东回报的影响,充分保护本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行拟采取的具体回报填补措施如下:

1、加强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有效填补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本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充分考虑市场及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通过内部调整优化和外部融资等方式补充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提升本行资本实力,增强本行综合竞争能力。本行首先考虑通过资本自给的方式提高资本充足率,主要方法包括:调整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本行盈利、调整风险加权资产增速等;当内源性资本补充方式无法满足资本需求时,本行将采取合适的外部融资渠道补充资本金,确保资本充足率保持在适当的水平和保持较高的资本质量,提升本行综合竞争能力。

3、积极对资产总量及结构进行动态调整和有效管理,综合考虑业务发展、监管要求和股东回报等各项因素,制定前瞻性资本管理规划,通过优化资本结构和构成,有效控制高风险资本占用;实施经济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优化经济资本在各业务线的合理配置,并通过经济资本配置引导业务部门合理调整业务结构与客户结构,以经济资本约束风险资产增长,实现资本水平和风险水平的合理匹配,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4、坚持以“立足本地、立足三农、立足小微”为要务,强化基础管理,加强风险管控,保持有速度、有质量、有效益的可持续增长,实现本行发展新跨越:(1)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对内部控制的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以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来增强核心竞争力,通过差异化授权、全面风险报告、关键风险点控制、关键岗位资格认证等多种举措,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保障各项业务高质量增长。(2)坚持特色经营定位,紧抓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农村城市化以及农村经济组织集团化、公司化发展的有利时机,采取积极、灵活、高效的业务经营手段,坚定服务农村的宗旨,坚持服务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建立差异化的竞争优势。(3)在特色经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业务创新,将商业化经营与服务“三农”、“小微”有机结合,在政策制度、配套服务、客户试点等方面积极尝试,完善综合化经营模式,增强盈利能力,提升综合经营能力。(4)夯实本地市场经营并加快跨区发展步伐,增强辐射效应,在深耕江阴地区市场的同时,强化跨区域市场开拓及管理能力,优化业务格局。

5、本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坚持稳定的普通股股东回报政策,通过本行《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建立持续、稳定、清晰、合理、有效的利润分配机制,在盈利和资本充足率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积极的分配方案,按照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的相关要求,结合本行具体情况,进行现金分红。

六、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本行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本行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本行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本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未来本行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本行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本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 2017-013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关联方信贷业务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而关联方的资金需求取决于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因此本行的关联方交易预计存在着不确定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行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是本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发生的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信贷业务。

2017年3月13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龚秀芬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度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本行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的日常银行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本行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2017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376亿元,去年同期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031375亿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地为江阴市华士镇曙新村巷门头63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经营范围:各种布匹的染色及整理;针织品、纺织品、纺织面料、纺织原料(不含籽棉)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2016末,总资产35480万元,净资产28114万元,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4761万元,净利润2134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行董事之近亲属为其财务总监。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江阴美纶纱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阴美纶纱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注册地为江阴市华士镇陆桥陆西大街84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经营范围:棉、毛、化纤纺织品的制造、加工;纺织原料、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2016末,总资产80360万元,净资产50411万元,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1277万元,净利润2596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行监事之近亲属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江阴弟兄塑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阴弟兄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地为江阴市青阳镇工业园区B-6区,注册资本人民币518万元,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的批发;硅橡胶生胶、橡塑制品、特种电缆、汽车内饰件、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钢管冷拔加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保温材料、耐火炉件、金属材料、五金、电子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2016末,总资产66561万元,净资产4188万元,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136万元,净利润362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行监事之近亲属为其总经理。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江阴双马服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阴双马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地为江苏省江阴市祝塘镇文林锡文路4号,注册资本为110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服装,针织面料,承接绣花、印花加工业务;从事服装、面辅料的批发、进出品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2016末,总资产6447万元,净资产3441万元,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2640万元,净利润262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行监事为其执行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江阴奔达服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阴奔达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地为祝塘镇工业园B区,注册资本为160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服装、针纺面料,高档针织布染色及后整理加工,纱线染色加工。2016年末,总资产7452万元,净资产5376万元,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005万元,净利润296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行监事为其董事长兼总经理。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江阴市一斐服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阴市一斐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地为江阴市顾山镇云顾路306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经营范围:服装的制造、加工;针织品、纺织品、纺织原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2016年末,总资产8995万元,净资产6093万元,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005万元,净利润578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行监事为其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江苏雪豹日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苏雪豹日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地为江阴市顾山镇顾北村工业区,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经营范围:服装、床上用品、一般劳保用品的制造、加工;织布;针织坯布的后整理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2016年末,总资产29475万元,净资产21397万元,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374万元,净利润224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行监事为其法定代表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八)江阴市文林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阴市文林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地为江阴市祝塘镇河湘村,注册资本为75.22万元,经营范围:服装及其辅料的制造、加工、销售;织布;制线;绣花;纺织原料(不含籽棉)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6年末,总资产1436万元,净资产1109万元,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396万元,净利润152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行监事为其法定代表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九)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第1项、第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监管机构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行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本行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三、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行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授信业务,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在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审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本行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安排符合本行利益,也有利于提高本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损害本行股东利益,对本行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四、独立董事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本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一致认可。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平、客观的原则,对本行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进行了核查。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行预计的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行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符合本行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本行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本行已制定了明确的关联授信控制要求和关联交易审批流程。2016年,本行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上述关联授信控制要求,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范性要求。光大证券对本行2016年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6年度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59号)核准本行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09,445,500股。2016年8月24日,本行实际共发行209,445,500股普通股,募集资总额为971,827,12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7,943,732.9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3,883,387.07元。截至2016年8月30日,本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上述款项。2016年8月3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XYZH/2016NJA20246号),对本行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共计人民币923,883,387.0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本行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15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16年2月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行在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了账号为018801320017313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的存放,并于2016年9月12日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2016年度《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18801320017313

存放余额: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本行募集资金运用的承诺。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本行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4、本行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的情况。

6、本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7、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8、本行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