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28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3月1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截止2017年3月13日,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杨铿先生、张志成先生、张巧龙先生、吕正刚先生、任东川先生、李澄宇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和王晶先生;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铿先生召集。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修订稿)》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支持票据:
1、本公司拟作为发起机构,以自身或相关子公司持有的购房尾款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委托受托机构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拟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和次级资产支持票据,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借款以及项目建设等,本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将持有全部次级资产支持票据。
2、为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之目的,本公司拟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合同》、《主定义表》、《资产服务合同》、《差额补足承诺函》(暂定名,以最终名称为准)等)并履行上述交易文件下的义务。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和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本公司总裁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办理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和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修订、调整本次资产支持票据的融资方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与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有关的必要文件;选聘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中介机构并与其签署相关的聘用协议或服务协议;办理与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和存续期间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嘉宝股份设立的嘉宝股份物业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四川嘉宝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宝股份”)拟以持有的纳入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的物业财产权信托计划受益权为基础资产,设立嘉宝股份物业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12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同意公司为该计划的实施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无条件的独立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嘉宝股份设立的嘉宝股份物业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9号)。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3月3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30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二)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第(一)、(二)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29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嘉宝股份设立的
嘉宝股份物业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嘉宝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2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四川嘉宝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宝股份”)拟以持有的纳入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的物业财产权信托计划受益权为基础资产,设立嘉宝股份物业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12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拟为该计划的实施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无条件的独立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嘉宝股份设立的嘉宝股份物业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嘉宝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12月7日
3、住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二十二号
4、法定代表人:姚敏
5、注册资本:8804.44万元
6、主营业务范围: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软件开发与服务;软件销售;互联网零售;弱电工程安装;房地产营销代理;房屋经纪;企业营销策划;国内商务信息咨询;家政服务;家电维修;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绿化养护;销售日用品、日用百货、文体用品;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嘉宝股份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嘉宝股份90.86%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嘉宝股份经审计的总资产36,277.93万元,总负债24,386.44万元,净资产11,891.49万元,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55,073.67万元,净利润6,037.22万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嘉宝股份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0,535.13万元,总负债23,794.39万元,净资产16,740.75万元,2016年1-6月营业收入29,597.61万元,净利润5,327.50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主债权:担保协议所保证的主债权为《差额支付承诺函》项下,管理人在发生差额支付启动事件后要求嘉宝股份根据《差额支付承诺函》及《嘉宝股份物业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标准条款》之约定承担差额支付义务的权利。在差额支付义务责任范围内的差额支付义务得以足额实现或得到适当履行的前提下,则免除担保人相应的保证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因主债权及利息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2、保证方式:在符合协议约定条件的前提下,担保人根据担保协议所承担之保证责任为无条件的独立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法定到期日后满六个月止(含该日)终止。
担保协议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嘉宝股份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下属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利于下属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已充分考量了嘉宝股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下属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嘉宝股份设立的嘉宝股份物业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64,043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9.66%;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54,589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8.60%。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030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3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30日
至2017年3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17年3月15日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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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7年3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报送,但出席会议时需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蓝光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