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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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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17—013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17年3月14日在安钢会展中心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长李利剑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存牢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和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本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3,237,140.62元,加上2015年未分配利润 -2,926,577,327.85元,本年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 -2,803,340,187.23元。

公司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2,803,340,187.23 元待以后年度实现利润弥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李利剑、李存牢、张怀宾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关联股东也将回避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酬金预案》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年审酬金12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津贴预案》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津贴为4万元人民币(税后)/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公司调整201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与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合资公司》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矿产)合作,在安阳设立合资公司-安阳易联物流有限公司(工商预核准名称,最后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中国矿产货币出资700万元,持有70%股权;安阳钢铁货币出资300万元,持有30%股权。 主要经营钢材、矿石及其他大宗商品业务。

公司委派史建锋、苏锋、张宪胜为出资方代表,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关权力。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1、3、4、5、7、10、11、12、13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69 股票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17—014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17年3月14日在安钢会展中心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福永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公司2016年度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公司2017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酬金预案的议案

10、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津贴预案的议案

11、公司调整201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12、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公司关于与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上述1、2、4、5、6、8、9、10、11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认为:

1、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隐瞒、遗漏和误导性陈述。

3、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4、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实事求是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效果。

5、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未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6、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酬金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

7、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做出的调整变更。

8、公司与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17—015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474,664.00万元,实际交易总金额为579,635.42万元,差异104,971.42万元,差异原因主要是交易量或交易价格变动,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说明:圣荣贸易有限公司系安钢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 预计2017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公司的基本资料及关系(金额单位:万元)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公司的资料如下:

(2)不存在控制关系但有交易往来的关联公司的名称及与本公司的关系如下:

2、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2016年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万元

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销售、接受劳务、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交易仍延续以前双方签订的协议。定价政策为: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如果有国家政府制定价格的,按照国家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租赁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年折旧金额为基础确定年租金。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由于公司受所处环境限制,一定程度上对安阳钢铁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原材料、备品备件和综合服务等方面存在依赖性。主要表现在本公司在以下方面与关联企业存在关联交易:向关联企业销售钢材产品、提供原燃材料和水电汽供应;接受集团公司包括警卫消防在内的综合服务、部分原料和劳保产品的供应;接受关联企业装卸、加工、运输等劳务等。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通过以上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原燃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2017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利剑、李存牢、张怀宾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全部同意,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会前审核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仍延续以前的协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

4、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对公司的利润无影响。

(三)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本公司于2014年2月20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舞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铁精矿、球团矿供应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本公司于2013年1月1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办公楼租赁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公司租赁安钢集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2栋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租金每年60万元;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3、本公司于2008年4月在安阳与安阳市西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双方结算业务互供协议》;合同执行时间:无固定期限。

4、本公司于2014年2月20日在安阳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综合服务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5、本公司于2014年2月20日在安阳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产品互供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6、本公司于2014年2月20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福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产品互供及维修服务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7、本公司于2014年2月20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钢材、煤碳、废钢购销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8、本公司于2014年2月20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产品互供及劳务供应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9、本公司于2014年2月20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白灰、焦炭等产品互供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10、本公司于2014年2月20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运输装卸及产品供应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11、本公司于2017年1月1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进口矿石代理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七、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各类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备查文件目录

以上合同、协议的文本

独立董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决议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17—016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要求,公司将2016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销售价格情况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