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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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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7-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69 证券简称:西部黄金 公告编号:2017-005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图公司”)于近日收到塔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两份《行政处罚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告知书》(塔地)安监管罚告〔2017〕7号拟对哈图公司作出人民币叁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告知书》(塔地)安监管罚告〔2017〕13号拟对哈图公司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人民币壹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详情请参见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

公司于2017年3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46号),详情请参见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

公司于近日收到塔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塔地)安监管罚〔2017〕003号和(塔地)安监管罚〔2017〕005号,分别给予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和壹佰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未对哈图公司作出停产停业整顿的处罚决定,其主要内容为: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塔地)安监管罚〔2017〕003号

违法事实及证据:2016年11月22日在齐Ⅰ矿区千米井+725中段C15270812采场发生冒顶事故,导致1人死亡,在事故中负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行为。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塔地)安监管罚〔2017〕005号

违法事实及证据:哈图公司在2016年7月27日发生冒顶事故后,未对死者抢救情况予以跟踪调查,未将事故情况按要求如实向安全监管部门上报,在这起事故的发生中存在瞒报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发布,第78号修订)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哈图公司作出人民币壹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整改情况

1、公司积极开展安全学习培训,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召开座谈会,深刻反思,统一认识,使全体员工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优先”、“安全至上”的理念。进行事故警示教育培训,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讲解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反习惯性违章、常见的“三违”行为的纠正预防等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2、公司组织安全环保部、设备物资部、生产技术部、保卫部、地质测量部、哈图金矿齐Ⅰ矿区各矿井相关人员对各矿井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安全规范的要求对隐患全部整改完成。

3、由安全环保部牵头组织生产技术部、地质测量部、采矿矿区技术人员对井下各采场进行彻底的隐患排查,通过严谨检查,对于顶底板节理发育的采场予以暂停施工,需采取锚网、矿柱等支护措施才能进行下一步作业;对顶底板破碎、危险性高的采场进行封闭,停止作业。

四、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哈图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行政处罚也未对公司及哈图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公司将积极做好子公司的管理工作,要求下属子公司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1069 证券简称:西部黄金 公告编号:2017-006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全资子公司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8日,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黄金”或“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回复如下:

问题一、哈图公司停产停业整顿的起始日,以及公司预计哈图公司恢复生产的具体时间。

回复: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图公司”)于近日收到塔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塔地)安监管罚告〔2017〕13号拟对哈图公司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人民币壹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详情请参见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

2017年3月14日,哈图公司收到塔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塔地)安监管罚【2017】003号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塔地)安监管罚【2017】005号,详情请参见公司公告《关于子公司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根据(塔地)安监管罚【2017】003号和(塔地)安监管罚【2017】0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哈图公司给予罚款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哈图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佰万元的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未对哈图公司作出停产停业整顿的处罚决定,哈图公司将及时缴纳相关罚款。目前哈图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事故发生后,哈图公司正在积极整顿,加强安全教育,排除安全隐患。公司及哈图公司后续将加强安全保障,进一步强化相关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问题二、哈图公司目前为恢复生产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整改计划及其进展情况。

回复:

根据(塔地)安监管罚【2017】003号和(塔地)安监管罚【2017】0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未对哈图公司作出停产停业整顿的处罚决定,目前哈图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截至目前,哈图公司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安全检查工作组、专项工作组、思想政治工作组并先后开展整改工作,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整改计划及进展情况如下:

(一)恢复生产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

1、积极开展安全学习培训

(1)组织公司领导、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学习,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召开各层次的座谈会,深刻反思,统一认识,使全体员工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优先”、“安全至上”的理念。

(2)各采矿矿区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了全员事故警示教育培训,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学习了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源点分级管理责任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学习了清砂工、凿岩工、爆破工、电机车司机、卷扬机、信号工、压气工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讲解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反习惯性违章、常见的“三违”行为的纠正预防等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2、公司组织安全环保部、设备物资部、生产技术部、保卫部、地质测量部、哈图金矿齐Ⅰ矿区各矿井相关人员对各矿井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安全规范的要求对隐患全部整改完成。

3、由安全环保部牵头组织生产技术部、地质测量部、采矿矿区技术人员对井下各采场进行彻底的隐患排查,通过严谨检查,对于顶底板节理发育的采场予以暂停施工,需采取锚网、矿柱等支护措施才能进行下一步作业;对顶底板破碎、危险性高的采场进行封闭,停止作业。

(二)整改计划及进展情况

1、为尽快摸清掌握深部开采地压活动规律,对于地压活动采取有效手段予以控制,以便今后更好地指导深部采矿作业,公司与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签订了《意向合作协议书》,针对哈图金矿千米深部矿体开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地压现象,双方合作开展深部岩石力学实验研究、地压监测系统建设与应用、区域卸压开采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形成适应于哈图金矿矿山条件的成套技术,全面保障哈图金矿千米深部矿体的安全、高效开采,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在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

2、已开展每月领导下井带班计划,严格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当班期间对地质结构复杂,围岩较差的采场重点检查,做好相应的带班记录。

3、进一步完善顶板分级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对二级以上(包括二级)的顶板要重点检查,做到安全隐患不排除,安全管理人员不离开的原则。

4、正在开展巷道、采场掘支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哈图金矿深部采矿巷道、采场矿岩性质和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及矿岩稳固程度,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掘进巷道和采场进路支护的规定》,强化巷道、采场顶板支护意识,提高巷道、采场顶板支护等级,明确作为一条管理红线,强制推行,考核落实。计划在2017年3月20日前完成。

事故发生后,哈图公司正在积极整顿,加强安全教育,排除安全隐患。公司及哈图公司后续将加强安全保障,进一步强化相关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问题三、哈图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产量、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情况,以及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相应数据的比例。

回复:

根据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CHW 证审字 [2016]0213号)、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以及哈图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CHW 新审字 [2016]0014号)、2016年1-9月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哈图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产量、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情况,以及分别占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相应数据的比例如下:

问题四、哈图公司停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情况,是否构成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严重影响。

回复:

根据哈图公司2017年3月14日收到的(塔地)安监管罚【2017】003号及(塔地)安监管罚【2017】0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未对哈图公司作出停产停业整顿的处罚决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哈图公司作出罚款叁拾万元及壹佰万元的行政处罚。

事故发生后,哈图公司正在积极整顿,加强安全教育,排除安全隐患。公司及哈图公司后续将加强安全保障,进一步强化相关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目前哈图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塔地)安监管罚【2017】003号及(塔地)安监管罚【2017】005号行政处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