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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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2017-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7-017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有限”)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大龙城乡”)申请最高额借款,借款金额为3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公告编号为2017-015号公告。)

大龙城乡持有公司395,916,55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70%,为公司控股股东。大龙有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99.88%的股权。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含本次),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含下属公司)与控股股东或与其他关联人之间共发生关联借款 2笔(除本笔借款外,另外一笔借款已于2016年还款,相关事项已在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累计金额35,000万元。本笔借款金额及上述累计金额均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更好的让投资者了解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现将关联人大龙城乡有关情况补充如下:

关联人名称: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云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承办生活资料消费品市场,北京市顺义区西辛建材市场;机械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销售塑钢门窗、花卉、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日用杂品、汽车配件、润滑油;零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产品;燃气供热服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出租自有产权的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龙城乡成立于1987年,由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100%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龙城乡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除本公司从事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外,物资运输、机械租赁、物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等其余业务均保持稳定发展状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大龙城乡资产总额为57.56亿元,净资产为31.53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0.5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68亿元,净利润2.32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8亿元。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