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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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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涡阳县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二)

2017-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涡阳县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二)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7-01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涡阳县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与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绿色生态建筑产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内容(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公告编号:2016-048),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产业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的模式,参与涡阳县工业孵化器项目“650亩光机电聚集区标准厂房”建设,总面积约20余万平方米。以公司投资建设、政府回租的方式运营。项目根据涡阳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会的招商需要分二期建设,一期先行启动B、D区,并于2016年8月份签订首期租赁合同并陆续交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涡阳县鸿纬翔宇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涡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650亩光机电聚集区标准厂房”签订了二期A、C区《厂房租赁合同》,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的介绍

涡阳经济开发区于2014年12月6日挂牌成立,前身是安徽省人民政府2006年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2015年1月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更名。开发区现有国土面积37.1平方公里,人口3.9万,下辖11个社区、63个自然村,现有耕地4.4万亩,各类工商企业93家,其中工业企业63家,规模以上商贸企业7家,服务业12家,目前已形成了化工建材、机械加工、轻工食品三大主导产业群。

涡阳县鸿纬翔宇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竞拍取得涡阳县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涡阳县招拍挂地块 GY2016-5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17-001),用于项目的建设。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厂房名称:650亩光机电聚集区标准厂房

出租厂房地点:涡阳县经济开发区兴业路西侧、紫光大道南侧,光机电集聚区A、C区。

租赁概况:租赁建筑面积约为98588.6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92506平方米、办公室及配套6082.6平方米。

租赁期限:2017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租金支付标准:厂房按10元/平方米/月、办公室等配套按15元/平方米/月。

支付租金方式:一年租金为1219.56万元。每年交一次,于每个结算年度的第一个月交纳。8年租金总额:9756.47万元。(人民币大写:玖仟柒佰伍拾陆万肆仟柒佰元整)

合同的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2017年至2025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该项目合同暂估价为97,564,700.00元,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2,791,778,763.92元,该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3.49%。

2、本《厂房租赁合同》签订,是公司与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绿色生态建筑产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必要组成部份,将推进项目的合作进程,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加稳定的业务收入,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利好影响。

五、风险提示

1、由于合同执行时间较长,由于政策等变动因素,会造成项目收益的变化。

2、租金会随着项目最终的建筑面积而变动。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