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7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陈玉忠先生关于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017年3月13日,陈玉忠先生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票16,000万股质押给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陈玉忠先生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7年3月13日起,具体情况如下:
■
2、股东股份累积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陈玉忠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19,886,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9%。陈玉忠先生共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6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75%。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8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沃科技”)于 2017年3月1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陈玉忠先生拟减持所持部分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持股情况概述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陈玉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9,886,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9%。
二、股份拟减持计划
1、减持人姓名:陈玉忠;
2、减持目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资金安排行为,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对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3、减持时间:自2017年3月22日起6个月内;
4、减持方式:拟以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
5、减持数量:预计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含),占公司总股本735,762,000股的 6.8%(含)。
三、控股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陈玉忠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作为公司董事,陈玉忠先生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2015年7月10日,控股股东陈玉忠先生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已于2016年1月11日履行完毕。
4、2015年7月,控股股东陈玉忠先生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在2个月内择机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份所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截止2015年9月25日,陈玉忠先生依照增持计划,通过“国君资管1146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共增持公司股份3,906,700股,增持总额 30,006,703.59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527%。增持完成后6个月,即2015年9月25日至2016年3月26日,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5、2016年1月27日,公司收购关联方陈玉忠所持有的张家港飞腾铝塑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腾铝塑”)7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陈玉忠先生承诺6个月内协助解除飞腾铝塑对张家港市五友拆船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的关联担保。2016年7月26日,公司收到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发来的《担保关系终止函》。飞腾铝塑为五友拆船向银行贷款所提供的担保,已全部解除。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6、2016年1月27日,公司与陈玉忠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 13,660.64 万元收购陈玉忠先生持有的飞腾铝塑70%的股权。陈玉忠先生、飞腾铝塑承诺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逐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000万元、2500万元、3000万元。如在业绩承诺期内,飞腾铝塑期末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达到净利润预测数,未达到部分,由转让方补足。该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
截至目前,陈玉忠先生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已于2014年3月11日起解除限售;2015年7月10日做出的不减持承诺履行完毕;通过资管计划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增持股份的承诺履行完毕;6个月内解除关联担保的承诺履行完毕。其他承诺正在严格履行中。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陈玉忠先生的持股比例不低于23.09 %(含),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持不变。
2、控股股东陈玉忠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最近12个月内,陈玉忠先生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公司股票亦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或者陈玉忠先生亦不存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情形。
4、陈玉忠先生承诺,在按照该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5、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资金安排行为,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对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陈玉忠先生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