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7-006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事宜,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蓝丰,证券代码:002513)于2017年3月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3月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并于2017年3月11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目前,公司确定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蓝丰,证券代码:002513)自2017年3月20日上午开市起转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时间。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7年4月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 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 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4月5日开市时起复牌, 同时披露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