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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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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参与表决的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用部分净值为15,921,240.95元的生产设备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金租”)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 3 年。

董事会意见:公司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交易,利用现有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同意公司与长江金租签订编号为YUFLC001203-ZL0001-L001《融资租赁合同》及其他书面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通过与长江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8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公司部分净值为15,921,240.95元的生产设备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金租”)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租赁期限为 3 年。

2、长江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史美樑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康路308号12楼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的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长江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用部分设备净值为15,921,240.95元的生产设备与长江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截止目前,融资租赁合同尚未签订,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物:设备净值为15,921,240.95元的生产设备;

2、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3、融资金额:人民币1,000 万元;

4、租赁期限:3 年;

5、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利息及租赁服务费等总计约124.16万元,按季度支付;

6、融资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融资租赁合同实施前,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生效期间,标的物所有权属于长江金租;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至公司。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从始至终由公司占有并使用,虽有所有权的转移,但不涉及到资产过户手续。

四、本次融资租赁交易事项的影响

1、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2、公司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交易,利用现有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灏股份”或“我公司”)留意到,相关媒体刊登了有关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开征集我公司被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因一般信息披露违规受行政处罚受损的中小投资者,起诉我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丹和我公司的报道;针对上述事项,我公司在此特别说明如下:

一、顺灏股份自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王丹先生始终把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包括在处理我公司原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小股东暨实际经营管理者王斌、王钊德等刑事犯罪事项中,我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广大中小股东及顺灏股份利益为优先考虑,自愿代上市公司偿付并履行了相关的担保义务(实际履行1.8亿元人民币),保证了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体恤和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针对已经发生的索赔案件,我公司已组建专业的团队,积极应诉,主动沟通,努力协调,维护全体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丹先生本着敬畏和尊重法律的原则,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及时、妥善、公正的处理相关的案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顺灏股份的生产及经营不会受该事件影响。

三、2016年8月18日,我公司披露了关于有关媒体对公司相关报道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该公告对我公司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的安排都作了相应的表述和承诺,上述承诺至今仍然有效,并将至有关诉讼终结止。因此,顺灏股份相关股东的利益完全可以得到保证。

四、顺灏股份感谢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和我公司股东对我公司的监督,这将进一步提升我公司自身的经营管理,也会提高公司在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意识和水准。

五、必要提示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