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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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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先锋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发售公告信息披露的更正公告

2017-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先锋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

现对发售公告中“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的“(五)律师事务所”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2楼

负责人:吴明德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联系人:王文

经办律师:刘峰、王文

特此更正。

本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阅读相关信息时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