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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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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5版)

2017-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方法。

成本逼近法的操作程序是:

(1)判断待估土地是否适用成本逼近法;

(2)收集与咨询有关的成本费用、利息、利润及增值收益等资料;

(3)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求取待估土地的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及相关的税费、利息、利润;

(4)确定土地开发后较开发前的价值增加额;

(5)按地价公式求取待估土地的土地价格;

(6)对地价进行修正,确定待估土地的最终价格。

成本逼近法的基本公式如下:

V=Ea+Ed+T+R1+R2+R3

=VE+R3

式中:V:土地价格;Ea:土地取得费;Ed:土地开发费;T:税费;R1:利息;R2:利润;R3:土地增值;VE:土地成本价格

2.房地产租金

在市场调查的过程中,咨询对象所在区域有较多与咨询对象类似房地产的租赁案例,故采用了市场比较法确定咨询对象于咨询时点的房地产租金价格。

市场比较法的步骤和公式如下:

◆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指在同一供求范围内,选择咨询时点近期的若干类似房地产交易案例,对其实际交易价格从市场状况、交易情况、区位状况、实物状况、权益状况各方面与咨询对象具体条件比较进行修正,从而确定咨询对象价格的估算方法。

市场比较法的基本步骤为:

搜集交易案例→ 选取可比案例→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市场状况调整→ 交易情况修正→ 房地产状况调整(区位状况、实物状况、权益状况)→ 求取比较价格

其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咨询对象比较价格= 交易实例价格× 市场状况调整系数× 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区位状况调整系数× 实物状况调整系数× 权益状况调整系数

3.三期工程建设期中租金设定

考虑到三期工程目前尚处于待建设状态,在建设期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无法产生收益,因此其土地价值和开发完成后运营中的土地应有所不同。参考本市大型商业物业在招商完成后到承租方完成铺面装修正式对外经营期间的租金折扣率为40%~60%。本次测算考虑到机场在建资产的单位租金评估结果较低,因此取60%。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2017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公司将与贵宾服务有限公司订立《候机楼贵宾服务结算协议》,向贵宾服务公司出租公司位于浦东机场候机楼楼内的相关资源并提供相关服务,结算期限为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结算原则为按实结算,结算标准为国内按40元/人次、国际按89元/人次予以结算,定价为市场定价。2017年度与贵宾服务公司之间的结算价按4,485.81万元予以预估,最终结算价将根据实际贵宾服务人次做相应调整和结算。

(二)2017年度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1.公司将与保安服务公司订立《重点工作场所保安委托管理协议》,委托其对浦东机场南、北区供水泵站、35kV变电站等重点场所进行安保管理,结算金额为726万元,定价标准为5,280/人/月,协议期限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公司将与保安服务公司订立《浦东机场T1、T2保安委托管理协议》,委托其对浦东机场对T1、T2航站楼控制区外进行安全、运行及治安管理,结算金额为1,420万元,定价标准为5,400元/人/月,协议期限为自2017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14日止。

公司将与保安服务公司订立《浦东机场T1、T2保安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委托其对浦东机场对T1、T2航站楼控制区外进行安全、运行及治安管理,结算金额为600万元,定价标准为5,400元/人/月,协议期限为自2017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4日止。

公司将与保安服务公司订立《场区保安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委托其对交通中心、停车楼、蓄车场等区域进行日常安全、运行及治安管理以及应急保障,结算金额为610万元,定价标准为5,600元/人/月,协议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公司将与保安服务公司订立《出租车站点保安委托管理协议》,委托其对浦东机场候机楼前出租车站点区域、陆侧交通范围内各重点区域进行安全、运行及治安管理以及应急保障,结算金额为2,546万元,定价标准为5,600元/人/月,协议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公司将与保安服务公司订立《浦东机场新增土地保安派遣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委托其对浦东机场场区新增土地进行安全、运行及治安管理,结算金额为300万元,定价标准为5,400元/人/月,协议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以上合计为6,202万元,定价均为市场定价。

3.公司将与进出口公司订立《招标代理服务协议》,委托其为我公司提供招标委托代理服务,服务价格按照进出口公司服务定价统一标准约定,定价为市场定价,结算金额按94.34万元预估,实际金额按实结算,结算期限为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4.公司将与快通物业订立《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快件联合处理中心扩建A、B库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委托其对浦东国际机场快件联合处理中心扩建A、B库进行物业管理。结算价格为0.392元/平方米/天,参照市场价格通过定向谈判约定,结算金额按照协议约定出租仓库面积核算,共计91.75万元,结算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5.公司将与华东凯亚订立《浦东机场数据报告系统硬件维护服务合同》,委托其对浦东机场数据报告系统进行硬件维护,结算价格参考市场服务器硬件维护标准及维护价格,结算金额为3.42万元,结算期限为2017年6月1日-2018年5月31日。

6. 公司将与华东凯亚订立《多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委托维护服务合同》,委托其对浦东机场范围内所有信息集成系统相关软件,包括服务端软件和终端软件提供维护服务,并提供1名保障人员常驻现场,提供7天×8小时现场保障服务。参考市场价格通过定向谈判约定结算金额26万元,结算期限为2017年6月1日-2018年5月31日。

(三)2017年度公司向关联人出租资产场地(万元)

1.公司将与德高动量订立《电瓶车广告位置经营权转让合同》,向其转让浦东机场候机楼区域电瓶车广告位置经营权,参考市场价格,结算金额为622.64万元,结算期限为自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

2.公司将与德高动量订立《手推车广告位置经营权转让合同》,向其转让浦东机场候机楼区域手推车广告位置经营权,参考市场价格,结算金额为566.04万元,结算期限为自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止。

3.公司将与货运站订立《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货运停车场区域场地租赁合同》,向其出租位于浦东机场货运站的露天开放式停车场,面积为18,500平方米,包括场地专用通道及附属用房。结算金额参照市场价格通过定向谈判约定,共计178万元,结算期限为2017年8月1日-2018年7月31日。

公司将与货运站订立《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天六路非机动车停车场区域车位租赁合同》,向其出租位于浦东国际机场海天六路非机动车停车场内500个停车位。结算金额参照市场价格通过定向谈判约定,共计6万元,结算期限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以上不含税为175.24万元)

4.公司将与德高动量广告有限公司订立《通讯信息系统保障服务协议》,向其出租通讯信息资源,并提供资源维护服务,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法制定,结算金额为32.08万元,结算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5.公司将与浦东航油订立《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航空油料公司配电站委托管理服务合同》,由公司对其浦东机场区域内配电站提供日常巡视检查等服务,结算价格参照市场价格通过定向谈判约定,结算金额为10.66万元,结算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6.公司与浦东航油订立《通讯信息系统保障服务协议》,向其出租通讯信息资源,并提供资源维护服务,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法制定,结算金额为9.17万元,结算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7.公司将与空港巴士订立《通讯信息系统保障服务协议》,向其出租通讯信息资源,并提供资源维护服务,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法制定,结算金额为2.42万元,结算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四)2017年度公司承租关联人资产场地

1. 公司将与集团公司订立《资产租赁合同》,为业务运营需要,在浦东机场区域内向其租赁浦东机场当局楼、安检楼、站坪楼、二级单位办公楼、磁悬浮车站、商业一条街、职工培训及生活配套等7项房屋资产。

资产租赁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租赁价格根据《报告》确定,租赁建筑面积为116,160.6平方米,预计结算金额为6,657.63万元。

2.公司将与集团公司订立《2017年场地租赁合同》,为业务运营和拓展需要,向其租赁使用其位于浦东机场内二跑道相关场地;三跑道及航站区总图:航站区站坪、第三跑道系统、航站区总图工程等相关场地;四跑道相关场地;T2航站楼及配套:航站区航站楼、航站区交通中心——含5#35KV变电站、1#35KV变电站、消防执勤点、南/北灯光变电站、南/北雨水泵站及变电站、南区给水泵站、围场河回用水泵站、机场运行指挥中心、新建2#能源中心、7号出租车蓄车场、航材仓库A/B仓库、职工过夜用房、机务区10KV开关站、临时停车场、货运停车场、A1地块停车场、海天六路二轮车停车场、东启航路二轮车停车场、P4/P5停车场、南机坪、东机坪、三期工程等40副地块。

本年度场地租赁与上一年度发生一定变化是由于新增东、南机坪的租赁使用,其中:南机坪租赁面积为29.9万平方米,本协议起租日期为2017年1月1日,东机坪租赁面积为50.6万平方米,本协议起租日期为2017年7月1日。相关金额由主体工程部分租金及场地部分租金组成,增加4,755万元。

场地租赁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预计结算金额为65,084.27万元。其中:四跑道、南机坪、东机坪主体工程部分租金按照账面价值摊销计算,共计13,010.03万元;场地部分租赁价格根据《报告》确定,租赁面积为15,558,892.7平方米,场地租金为52,074.24万元。

3.公司将与集团公司订立《2016年场地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为业务运营和拓展需要,向其租赁使用其位于浦东机场南机坪相关场地。场地租赁期限为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预计结算金额为1,873.1万元。其中:南机坪主体工程部分租金按照账面价值摊销计算,共计1,312.5万元;场地部分租赁价格根据《报告》确定,租赁面积为29.9万平方米,场地租金为560.6万元。

(以上《2017年场地租赁合同》和《2016年场地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涉及金额不含税为63,768.92万元)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69.51亿元,营业成本为38.14亿元,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公司主业收入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