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17-019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金融”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3月18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立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省属国有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议案》,具体如下:
2017年3月17日,安徽省政府召开第102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了安徽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框架性方案,同意: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安徽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名称暂定为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40亿元。其中,新力金融作为发起股东之一,出资4亿元,持股比例占10%。
公司拟参与上述出资。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17-020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参股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标的名称: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
●拟投资金额:拟出资人民币4亿元,持股比例为10%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7年3月17日,安徽省政府召开第102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了安徽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框架性方案,同意: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安徽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名称暂定为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40亿元。其中,新力金融作为发起股东之一,出资4亿元,持股比例占1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省属国有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议案》。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名称: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拟注册资本:4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购、管理和处置金融企业、类金融企业及其他企业的不良资产业务;对所收购不良资产进行整合、重组、转让;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不良资产证券化;财务及法律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资信调查;企业重组、资产并购及破产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对所管理的不良资产的抵债实物资产进行必要投资;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 上述信息最终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登记内容为准。
(二)投资标的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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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8年07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05044214B
经营范围:筹措、管理、经营本省基本建设资金、铁路建设基金、产业基金,产业投资、开发及咨询服务,资本运营。
公司股东: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100%。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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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2017年1月6日出具的“联合【2017】035号”《跟踪评级报告》。
2、公司名称: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05月0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连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100019286T
经营范围:实业开发与投资;农业开发建设与投资;高新技术开发、投资与转让;资产受托管理;企业重组;财务顾问;设备租赁、汽车租赁;技术培训与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贵、稀金属除外)、汽车(小轿车除外)销售;企业经营管理、经济信息、技术咨询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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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国信达(股份代号: 01359)于2016年8月30日披露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上的《2016年中期业绩公告》。
上述投资主体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外投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股权构架、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五、对外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投资标的设立尚需向银监会、财政部备案,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