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3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小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其他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其他关于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09)刊登于2017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8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了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以下简称“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11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鉴于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后续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
除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拟延长外,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上述两个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5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4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5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3月27日。出席对象为: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2017-008)已于2017年3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注1: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2项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3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2:30-16:00。
2、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3月28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址: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陈敏、胡伟杰
2、电话号码:0576-83938250
3、传真号码:0576-83938806
4、联系地址: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回执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6",投票简称为“银轮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单位)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附件 3:
回 执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本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