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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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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7-008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3月18日在苏州苏化科技园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为了打造转型元年良好开局,开创双主业美好开端,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及各子公司紧抓机遇,直面挑战,农化板块和医药板块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2016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45,668.87万元,实现净利润10,718.06万元。

2016年公司所做的工作可参见《公司2016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秦庆华、贾和祥、杨光亮、王国涛、干春晖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7年3月21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章节。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3月21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以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的总股本340,086,2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详见2017年3月21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振华、王宇、梁华中、刘宇、范德芳、杜文浩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1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17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需回避表决的股东为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王宇、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股数为132,643,536股。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1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1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1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1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

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7-009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7日以书面、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3月18日上午11:00在苏州苏化科技园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子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审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3月21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截至目前的总股本340,086,2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1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17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在合理额度内向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提升融资效率,且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1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7-010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17年与关联方苏州黑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马科技”)、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恒华”)、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御化工”)、江苏苏化集团信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化工”)、江苏苏化集团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张家港”)、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进出口”)、苏州英诺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欣”)、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运化工”)、宁夏华宝枸杞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华宝”)、西安宇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宇兴”)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8,175万元,去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7,692.3万元。本事项经2017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杨振华、王宇、梁华中、刘宇、范德芳、杜文浩回避了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避表决的股东为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王宇、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股数为132,643,536股。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17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1、与华御化工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与宁夏华宝、西安宇兴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3、以上金额均指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苏州黑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黑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控制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炬;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营业务:专用集成电路设计及电子元器件、计算机硬件软件开发应用及经营、计算机系统集成。住所:苏州园区通园路208号。

(二)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

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投资企业,且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德芳;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主营业务:化工原料(煤焦化苯)加工试生产;危险货物运输(仅限公司分支机构经营);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工业园。

(三)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四大股东参股并由第四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振华;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主营业务:投资咨询与管理、自有厂房出租;从事高新技术、生物医药、医药中间体及新材料的研发;科技项目的孵化和培植;企业收购与兼并、资产重组、企业上市策划;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四)江苏苏化集团信达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苏化集团信达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德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从事功夫菊酸(TFP酸)、羟基苯并呋喃的制造、加工和销售;住所为张家港乐余镇东沙八六圩。

(五)江苏苏化集团张家港有限公司

江苏苏化集团张家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耿斌;注册资本:30,000万元;主要生产和销售氢氧化钠、液氯、氢气、次氯酸钠、盐酸、氯乙烯、氯化苯、三氯氧磷、硫酸、二苯醚、联苯、氢化三联苯、导热油、亚磷酸等基础化工原料;住所:张家港乐余镇东沙工业园区。

(六)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德芳;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七)苏州英诺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英诺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小兵;注册资本:450万元;主营业务:医药中间体、实验室试剂的研发;销售非危险性化学品;提供相关技术及产品售后服务;从事医药中间体、非危险性化学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苏化科技园D2栋4栋。

(八)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

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第四大股东之控股孙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德芳;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营业务:化工原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钢材、煤炭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九)宁夏华宝枸杞产业有限公司

宁夏华宝枸杞产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宇;注册资本:4306.666670万元;主营业务:枸杞系列产品生产、销售;农副产品、植物提取物的销售;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城枸杞加工城内。

(十)西安宇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西安宇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宇;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及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内容为:本公司向黑马科技采购生产现场等监控系统及软件并实施安装维护;本公司研发中心及子公司江苏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租赁苏州恒华房产并支付配套物业管理、水电费用等;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向华御化工采购原材料邻硝、对硝、液碱等;本公司向信达化工、苏化张家港、金运化工、英诺欣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本公司向苏化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本公司为英诺欣提供加工服务;方舟制药向宁夏华宝购买产品及OEM产品;西安宇兴租赁方舟制药房产。

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以现金及商业票据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有序,保证生产经营秩序,扩展公司品牌效应,推进工艺改进和技术革新,加快公司发展进程。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和产品,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和服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公司利益最大化。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实施,不存在交易非公允及其他关联方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方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7-011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证天业介绍

公证天业是一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证天业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遵照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17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7-01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16年母公司净利润为4,227.12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18.06万元,提取盈余公积141.17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624.92万元。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提升,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股东,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拟以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的总股本340,086,2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7-013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27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为正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16年4月27日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蓝丰生化”变更为“*ST蓝丰”,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公司2016年度为消除退市风险的具体措施

1、公司董事会明确转型升级的整体战略,积极向医药行业转型,打造农化+医药双主业的发展格局,2016年2月公司收购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舟制药”)100%股权事项实施完毕,方舟制药纳入合并报表,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业绩实现扭转。

2、公司新沂本部通过加强精益管理,挖潜增效、技改创新,充分调动和运用现有资源和产能,努力扩大产品销售规模,开拓市场,提升经营业绩。

3、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对环保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根据市场需求和环境容量合理安排生产经营,经营情况得到改善。

三、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17]A175号2016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56,688,706.9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180,581.8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510,887,599.31元。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0条的规定,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13.2.1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017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度业绩情况,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综上,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7-01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3月18日,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2017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亿元,具体条款以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的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如下表:

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仅同意对本公告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上述被担保公司所发生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含被担保公司在此期间发生的新增债务、展期债务和循环使用额度而累计发生的债务),单笔融资期限以被担保公司与银行签署的融资协议的约定为准。担保额度不得循环使用,具体的担保责任、保证期间等内容以各方签署《担保合同》为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在本公告所规定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5月27日

(2)公司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刘宇

(4)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万元

(5)主营业务:邻苯二胺、3,3-二氯联苯胺盐酸盐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19年8月16日);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批发、零售;化工技术交流和推广服务;机械设备(不含小轿车)、五金产品销售。

(6)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审计

2、江苏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2)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3)法定代表人:杨振华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主营业务:销售:危险化学品(按照苏(苏)安经字000389《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建材、五金制品;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内容由公司、被担保公司及银行服务机构在合理公允的条件下共同商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有助于促进子公司发展,解决其拓展市场、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1.39%,除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7-01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6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17日(周一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6日—2017年4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1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4月11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17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3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等。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王国涛、杨光亮、秦庆华、贾和祥、干春晖将向股东大会作《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由于关联关系,在审议议案6时,关联股东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王宇、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回避股数为132,643,536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议案5、6、9、1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14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苏化路1号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联系人:陈康 王楚

电 话:0516-88920479

传 真:0516-88923712

联系地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苏化路1号

邮 编:22140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513

2、投票简称:蓝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对于以上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7-016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6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6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总经理刘宇先生,独立董事贾和祥先生,财务总监熊军先生,董事会秘书陈康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7-01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将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2014年度汇算清缴差异,多计提税金876,937.68元。

二、前期会计差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对上述事项做会计差错追溯调整2015年末资产负债表相关报表项目: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未对公司损益造成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或意见

(一)董事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符合审慎性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发表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差错更正未损害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的会计处理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7-018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蓝丰生化”)于2015年12月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89号)《关于核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王宇发行33,610,001股股份、向TBP Nonh Medical Holding(H.K)limited(以下简称“TBP Nonh”)发行11,601,123股股份、向上海金重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上海金重”)发行5,413,857股股份、向上海元心仁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元心”)发行3,867,041股股份、向浙江吉胜双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吉胜”)发行3,867,041股股份、向武汉光谷博润生物医药投资中心(以下简称“武汉博润”)发行2,140,020股股份、向杭州博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杭州博润”)发行2,140,020股股份、向广州博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广州博润”)发行2,140,020股股份、向湖北常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常盛”)发行2,140,020股股份、向任文彬发行1,805,753股股份、向高炅发行1,641,636股股份、向常州博润康博新兴产业投资中心(以下简称“常州博润”)发行1,546,816股股份、向上海高特佳春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高特佳“)发行1,546,816股股份、向成都高特佳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高特佳“)发行1,160,112股股份、向江苏昆山高特佳创业投资合伙公司(以下简称“昆山高特佳“)发行1,160,112股股份、向陈靖发行656,623股股份、向王鲲发行643,552股股份、向李云浩发行260,251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王宇、TBP Nonh、上海金重、上海元心、浙江吉胜、武汉博润、杭州博润、广州博润、湖北常盛、任文彬、高炅、常州博润、上海高特佳、成都高特佳、昆山高特佳、陈靖、王鲲及李云浩合计持有的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舟制药”)100%的股权。

2015年12月11日,方舟制药100%股权已全部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方舟制药取得了铜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后的《营业执照》。至此,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方舟制药已经变更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15]验字第0201006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6年2月16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公司已于2016年2月16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本次发行的77,340,814股A股股份已分别登记至王宇、TBP Nonh、上海金重、上海元心、浙江吉胜、武汉博润、杭州博润、广州博润、湖北常盛、任文彬、高炅、常州博润、上海高特佳、成都高特佳、昆山高特佳、陈靖、王鲲、李云浩18名股东名下。

二、基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承诺情况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5年5月13日,本公司与王宇、任文彬、陈靖、李云浩、王鲲5名交易对方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其他交易对方不承担业绩承诺责任。

2015年6月29日,本公司与王宇、任文彬、陈靖、李云浩、王鲲5名交易对方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利润补偿期间

盈利预测补偿期为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即盈利预测补偿期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

(三)承诺利润数

交易对方承诺,方舟制药在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额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7,471.63万元、9,035.51万元和10,917.03万元。

(四)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差异的确定

盈利预测补偿期内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本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方舟制药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以确定在盈利预测补偿期内方舟制药各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确定)。

方舟制药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各年度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及盈利预测补偿期届满出具的《减值测试报告》的结果确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方舟制药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存在与之前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明确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一致,则按照扣除因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后确定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五)业绩补偿的承诺

本次重组完成后,在本协议规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期内任一会计年度,如方舟制药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小于截至当年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交易对方按以下方式向本公司进行补偿。

1、补偿金额的计算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止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止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的对价总额-已补偿金额

2、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首先以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支付;如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获得的现金对价不足补偿,则进一步以本次交易认购的本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股份补偿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现金补偿后仍应补偿金额÷发行价格。

3、减值测试

在盈利预测补偿期届满时,由本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方舟制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进行减值测试,对方舟制药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经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数,则交易对方(王宇、任文彬、陈靖、李云浩、王鲲)将按交易双方约定补偿承担比例以上述补偿方式另行补偿。应补偿金额为:标的资产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数。

4、补偿原则

(1)前述实际净利润数均应当以方舟制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确定。

(2)前述交易对方的补偿总额(包括现金补偿和股份补偿)不超过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的总价。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5、关于补偿期限内除权、除息事项

若本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若本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

6、关于补偿责任的承担

交易对方各自承担的补偿比例如下表: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审计的方舟制药2016年度报表实现净利润10,450.7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043.15万元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407.64万元,超过了2016年的业绩承诺。

四、结论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方舟制药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超过交易对方对其的业绩承诺水平,业绩承诺已经实现。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