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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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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2017年3月1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17年3月13日,募集资金整体使用及节余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益于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影响,项目的工程成本较预算有大幅降低。

2、公司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严格管控基础设施建设及软硬件设备采购等环节,合理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

3、公司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间接压缩了部分项目支出,同时项目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用于建设。

五、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资金状况,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903.7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剩余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完毕。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待所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完毕后,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的因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结余款,一次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清零后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

公司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则规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六、本次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达到预定的使用情况,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903.7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903.7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68证券简称:柳州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6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20日,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2017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总额15亿元以下(含15亿)的综合授信额度,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自行决定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名义办理贷款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形式、贷款利率、贷款担保等。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仅为公司结合上一年度融资授信额度情况所作出的预计,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此外,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同意接受公司股东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同意接受公司股东为向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授权的有效期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二、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朱朝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朱朝阳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2016年度,朱朝阳先生未给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相关担保。

三、为确保融资需求,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人民币15亿元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就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贷款事项(涉及关联关系除外)无需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出具决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由公司经营班子在本决议的授权范围,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相关贷款事宜,并签署与贷款事宜相关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该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独立董事一致投票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签署了事前认可的同意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是正常的企业行为,该担保不收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长远利益。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68证券简称:柳州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7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及授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柳州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中大药房”)

2、广西南宁柳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柳药”)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公司拟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已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768.75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3月20日,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及授权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2017年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2017年借款担保需求的预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对外担保额度概述

公司2017年在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总额15亿元以下(含15亿)的综合授信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

2、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为便于后续经营、提升决策效率,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

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柳州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68号

法定代表人:朱朝阳

注册资本:6,130万元

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医疗器械销售;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除外)、玻璃仪器、消毒杀虫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日用杂品、化妆品销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保健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日用百货、防疫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除外)、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洗涤用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房屋和场地租赁;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展览服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桂中大药房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桂中大药房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0,965,167.05元,负债总额81,004,458.6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81,004,458.66元),资产净额129,960,708.39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615,058,290.98元,净利润10,319,500.2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广西南宁柳药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南宁市国凯大道7号

法定代表人:朱朝阳

注册资本:1,980万元

经营范围:药品的批发,医疗器械、食品的销售(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销售:玻璃仪器,化妆品,消毒产品(除药品、医疗器械外),日用百货,化学试剂(除药品、危险化学品外);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服务(除高空作业),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医院管理服务,健康信息咨询服务,医药技术信息服务(以上项目不含治疗和医疗咨询以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医疗设备维修(除特种设备),医疗设备租赁服务;办公室设备租赁服务;房屋租赁,场地出租;会议展览服务。

南宁柳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南宁柳药53%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50,306,808.75元,负债总额749,220,601.29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1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749,220,601.29元),资产净额101,086,207.46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929,421,205.33元,净利润47,557,849.7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2017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预计额度,担保相关事项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目前尚未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满足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核心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偿债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同时,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该项议案是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现有的担保情况,在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合理预测的基础上确定的,有利于保障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担保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5%。

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68证券简称:柳州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8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20日,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与稳健性,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开展相应工作,聘期一年。2017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尽职尽责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我们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68证券简称:柳州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9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陈敦合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敦合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会议,选举梁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职工代表会议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梁震,男,1981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药师。曾任广西柳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部采购员;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供应部采购员、桂林销售部副经理;广西桂林柳药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供应部副总监。

证券代码:603368 证券简称:柳州医药 公告编号:2017-030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9),本次股东大会定于2017年3月2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2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官塘大道68号 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24日

至2017年3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信息。

公司已于2017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柳州医药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8:30-12:00、13:00-17:00

2、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原件进行登记。

(二)书面登记

1、登记时间: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17:00时前

2、登记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采用书面回复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书面回复地址:广西柳州市官塘大道68号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邮编:545000

电话:0772-2566078

传真:0772-2566078

电子邮箱:lygf@lzyy.cn

联系人:李玉生、韦盼钰、张翠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上接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