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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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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9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6年年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7-025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3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资产,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6,638,239.80元人民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8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502,53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9.70元,共计募集资金462,999,998.6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20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5,1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验资费、律师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96,908.1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9,982,335.73元(该金额不含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保荐费用的税金679,245.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7)00022号)。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其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

截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638,239.8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相关审批程序

2017年3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专项意见

1、会计师鉴证报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于 2017 年 3月19 日出具了“中天运[2017]核字第90042号”《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江苏神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7年2月28日止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苏神通公司截至2017年2月2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计6,638,239.80元,本次资金置换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2、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我们同意公司使用6,638,239.8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6,638,239.80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638,239.8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时上述预先投入资金置换事项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江苏神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6年年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中天运[2017]核字第90042号)。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7-026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胡埭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6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拟为无锡法兰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6,600万元提供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无锡法兰与中信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017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路288号

4、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5、注册资本: 10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1989年12月14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112500560589。

8、经营范围:法兰、石化设备配件的制造、加工、研发;金属锻造技术的研发;金属锻造加工;金属材料、通用机械、专用设备、电气机械、五金产品、管道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17)审字第90427”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无锡法兰总资产为39,714.55万元,净资产为27,796.33万元,营业收入为20,588.19万元,净利润为2,535.88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中信银行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6,600万元

担保协议的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全资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吴建新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的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受托人应忠实履行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被担保对象无锡法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为满足无锡法兰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无锡法兰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400万元,本次对外担保额度6,600万元,本次对外担保签订相关协议并生效后,原5,400万元对外担保即时终止,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6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21,862.22万元的5.42%。

七、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2016年年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7-027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

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股东代表监事张卫东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张卫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张卫东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监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辞职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任监事后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前,张卫东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公司监事会对张卫东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监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建新先生关于提名沈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书面申请(沈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公司于 2017 年 3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沈婷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选举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0日

附 件: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沈婷女士: 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0年3月至2015年5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现金会计,2015年6月至今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会计,同时兼任江苏东源阀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南通神通置业有限公司的财务科长。

截止2017年3月19日,沈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7-028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因公司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相应增加,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安装”,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研发生产销售阀门及冶金、电力、化工机械、比例伺服阀;阀门及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业装置的维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研发生产销售阀门及冶金、电力、化工机械、比例伺服阀;阀门及机电设备的安装、维护、检修;工业装置的安装、维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后,《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也将进行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上述内容以工商行政部门实际核定为准,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因公司增加经营范围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