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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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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40 公司简称:山西焦化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5,525,265.75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216,440.78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6,824,522.78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有: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营模式:本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为冶金焦炭,副产品有:甲醇、炭黑、硫铵、工业萘、改制沥青、纯苯等。

行业情况说明:2016年国内经济稳中有进,GDP增长6.7%,特别是在四季度增长了6.8%。建筑、运输等行业投资额增加,刺激国内钢焦消费需求增加,钢价上涨,钢铁行业扭转了亏损局面,实现盈利;焦炭价格涨幅巨大,主产区山西焦炭价格涨幅最高达300%。

煤炭钢铁行业“去产能”,助推焦炭价格不断攀升。2016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6号文和7号文,分别确定了“十三五”期间钢铁煤炭去产能的量化目标,至2016年底,已超额实现钢铁6500万吨、煤炭2.9亿吨的去产能。煤炭和钢铁行业的去产能化,对焦炭行业受益颇多,尤其在煤炭行业执行276个工作日制度后,国内煤炭产量出现大幅下滑,炼焦煤价格连续上涨,焦炭价格上涨有了成本的支撑。同时,在下游钢铁行业市场好转的情况下,焦炭需求增加,焦炭价格不断攀升,焦化行业利润率显著增长。

国家环保政策施压,为焦炭价格提供有力支撑。2016年一系列限产政策接连出台,钢、焦的主产省份河北、山西以及山东等地焦炭供应紧缩,虽然钢铁企业也在限产,但在焦炭库存偏低的情况下,焦炭采购价难以下调,焦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

2016年8月18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焦炭的货物运输周期拉长,运输成本上涨。货运周期长使焦炭供不应求的状况更为突出。在下游钢铁对焦炭需求不减的情况下,钢厂对焦炭提价采购,助推焦炭价格持续上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6年,受国内经济增长温和回升,基础设施、房地产和汽车行业超预期增长影响,钢材产量、需求量小幅回升,对焦炭产销及价格形成有效支撑(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粗钢产量8.08亿吨,同比增长1.2%,粗钢表观消费7.09亿吨,同比增长2%),焦化企业摆脱亏损已久的局面。

安全生产方面,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立和完善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部署和“生命至上,规章至尊”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三基建设,深化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稳定良好。

环保管控方面,公司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与标准要求,加快实施环保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开展环境隐患排查与整治、推进清洁文明单位创建、强化内部管理考核等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煤炭采购方面,公司按照“保需求、提质量、拓煤源、稳价格”的工作思路,积极与供户对接,积极开发新煤源,努力实现“菜单式”供煤,保证了焦炭产量和经济配煤需求。

化工供应方面,公司积极巩固和开发战略客户,加大化工原料和产品网上竞价购销力度,由原来“一旬一次”改为“一周一次”,制定了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了快速反应定价机制,努力做到供销均衡、产销平衡。

产品销售方面,公司紧抓市场回暖的有利时机,调价格、拓市场、强管理,使得产品销售稳步推进。

绩效考核方面,公司在转变管理思想,创新体制机制同时,在“模拟市场、分灶吃饭、一厂一策、独立核算”的绩效管理机制下,经过深入调研,制定了“分灶吃饭”考核方案。通过实施分灶吃饭考核方案,在考核安全、环保、工艺、设备、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基础指标的同时,对生产厂突出了内部利润考核,充分发挥各生产厂自主管理权,最大限度提高产量、节能降耗,降低成本;对经营部门突出了供、产、销平衡收益考核和价格收益考核,最大限度提高了公司效益。

对标管理方面,公司始终围绕管理提升扎实推进全面对标管理工作,坚持对标改进,采用四个层次进行对标。一是每月公司内部三个炼焦车间、三个回收车间之间对标,各厂与历史最好水平对标;二是与集团内部焦化企业对标;三是甲醇系统参与临汾市甲醇能效水平对标,同时和襄汾光大对标;四是与先进企业河南博海化工、江苏天裕、沂州煤焦化对标。从产能释放、工艺优化、对标改进、提质增效等方面,不断进行对标找出差距,强化焦炭、化工两大板块减亏,确保各生产装置实现安全稳定运行。针对与先进企业的对标差距,公司制定了面向六个生产厂和五个专业处室的15项具体对标改进措施,目前正如期推进。

资产重组方面:2015年12月30日,公司股票开始停牌; 2016年4月6日,披露了重组预案等文件;2016年4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2016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问询函的回复以及修订后的重组预案文件,公司股票复牌;因公司距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方案并披露重组预案满6个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股票于2016年10月21日起停牌;2016年10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价格相关事项的议案》,按照有关规定董事会调整重组发行价格后应复牌,所以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0月27日复牌;2016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焦煤集团转发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晋国资产权函〔2016〕813 号),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问题予以批复;2016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2016年12月26日,公司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2016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3888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三、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5月份以来,受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素影响,国内钢铁企业复工率不断提高,焦炭和化工产品市场需求日趋回暖,焦炭及其他化工产品价格较前期大幅回升并趋稳,同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毛利率得到提升,期间费用降低,公司效益明显好转。

报告期内,共采购原料煤438.97万吨。全年采购煤焦油19.98万吨、粗苯5.15万吨。公司生产焦炭(干基)293.46万吨,完成年计划的97.82%;生产甲醇21.02万吨,完成年计划的70.07%;生产炭黑6.42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7%;加工无水焦油30.03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0.10%;加工粗苯8.98万吨,完成年计划的89.80%,其中焦炭、甲醇和粗苯加工量未完成计划生产指标的原因主要是根据环保要求和市场形势,调整了装置的生产负荷和运行模式。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焦炭(干基)336.17万吨、甲醇20.83万吨、炭黑6.60万吨、沥青9.14万吨、焦化苯5.93万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3815.02万元,同比上升19.9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421.64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请见以下具体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主导产品焦炭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85670.44万元,与上年同期198635.03万元相比增加87035.41万元。全年焦炭销量为336.17万吨,比上年同期325.24万吨,增加10.93万吨,增加收入6673.97万元;全年焦炭销售价格为849.78元/吨,比上年同期610.73元/吨,增加239.05元/吨,增加收入80361.44万元。

化工产品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15793.39万元,与上年同期135307.26万元相比减少19513.87万元。化工产品综合销量下降7.67万吨,减少收入16767.21 万元;综合售价下降50.46元,减少收入2746.66万元。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40,809.4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6.1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51,113.3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83.1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226,564.7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4.97%。

2.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2358.88万元,较上期增加172.88%,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营业收入增加应缴流转税增加所致,另外车船税、土地税、房产税、印花税重分类核算。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6382.91万元,较上期增加7.38%,主要原因是由于运输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15282.02万元,较上期减少21.55%,主要原因是工资及日常经费减少所致。

3.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874.89万元,比上年的-71912.29万元增加185787.18万元,主要系公司产品价格上升,结算周期延长及原材料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16.83万元,比上年的-44777.93万元减少24261.10万元,主要系子公司飞虹化工工程支出金额减少所致。

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231.03万元,比上年的109206.54万元减少173437.57万元,主要系公司融资额减少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之年,全年国内经济增长温和回升,基础设施、房地产和汽车行业超预期增长,钢材产量、需求量小幅回升,对焦炭产销及价格形成有效支撑,焦化企业摆脱亏损已久的局面,在二季度开始盈利,且持续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三季度后随着焦炭价格的再次走强,焦化厂利润逐步增加。年初时(全年最低点),山西准一级焦出厂价520元/吨,河北二级焦出厂价690元/吨; 11月中旬(全年最高值),山西准一级焦出厂价2020元/吨,河北二级焦出厂价2110元/吨,截至2016年12月30日,山西准一级焦出厂价1950元/吨,河北二级焦出厂价2060元/吨,涨幅在1300-1400元左右。

煤炭钢铁行业“去产能”,助推焦炭价格不断攀升。对焦炭行业受益颇多,尤其在煤炭行业276日限产政策实施后,国内煤炭产量出现大幅下滑,炼焦煤价格上涨,焦炭价格上涨有了成本的支撑。同时,在下游钢铁市场好转的情况下,焦炭需求增加同时致使价格不断攀升,焦化行业利润率显著增长。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动

√适用□不适用

2016国务院发布文件6号、7号,分别确定了“十三五”期间钢铁煤炭去产能的量化目标, 2016年底,已超额实现钢铁6500万吨、煤炭2.9亿吨的去产能,煤炭和钢铁行业的去产能化,对焦炭行业有积极影响。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焦化行业。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是对煤进行干馏,生产焦炭并对炼焦副产品进行回收和深加工的煤炭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是全国首批82户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山西省重点发展的优势企业。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日,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募集方式发起设立的全国焦化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1996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注册资本76570万元。

公司现有年产360万吨焦炭、30万吨煤焦油加工、34万吨甲醇、10万吨粗苯精制及8万吨炭黑等主要生产装置,主要产品有冶金焦、甲醇、工业萘、煤焦油、焦化苯、改质沥青、炭黑等50余种,其中主导产品冶金焦被评为“中华国货精品”、“山西标志性名牌产品”,焦化苯、硫酸铵、工业萘、工业甲醇被评为“山西省名牌产品”。

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原料煤采购:矿方直供、贸易;公司煤焦油采购:以厂家为主、贸易补充;粗苯采购:以厂家直供为主。

2)生产模式:对煤进行干馏,生产焦炭并对炼焦副产品进行回收和深加工

3)销售模式:公司焦炭的销售模式为大块焦直供钢厂销售,小块焦直供钢厂与贸易相结合,公司其他化工产品采取“化工宝网”竞价销售。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研发创新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把自主创新作为公司提高竞争能力的战略支撑,把实施绿色焦化、实现转型发展作为公司技术工作的着力点。在煤化工产业链的延伸方面加快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增强我公司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目标,以实施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为手段,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新技术的开发利用,着力解决公司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瓶颈和突出问题,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公司拥有主导产品、关键技术和自主自有知识产权多项。技术开发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推动了行业与地区技术进步。十二五期间公司共获得4项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起草制定国家标准5项;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3项,其中山西省科技进步奖2项,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3项,中国炼焦行业协会3项,山西省“金桥工程”优秀项目5项;完成科技成果鉴定18项,其中达到国内领先水平15项,国内先进3项。

2016年我公司受理专利6项,其中2项已获得授权;完成4项企业标准的制订、3项科技成果鉴定;获中国炼焦行业协会技术创新成果奖4项,并荣获“中国炼焦行业协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不适用

炼焦生产工艺:炼焦用的配合煤,由皮带输送煤塔。装煤车在煤塔下部取煤后,将煤装入炭化室。进入炭化室的煤隔绝空气进行高温干馏生成焦炭。推焦车将成熟的焦饼从机侧向焦侧推出,经过湿法熄焦或干法熄焦后,通过筛焦作为产品进贮焦仓。

煤气回收工艺:炼焦来的荒煤气气相经初冷器冷却,鼓风机增压后通过硫化氢洗涤塔、洗氨塔(或饱和器生产硫铵)、洗苯塔、脱硫塔脱除煤气中杂质,净煤气用于炼焦回炉煤气、锅炉产蒸汽发电、生产甲醇等;液相经焦油氨水分离槽分离出焦油;吸收煤气中苯类物质的富油通过脱苯塔生产粗苯。吸收荒煤气中酸性物质的富液经脱酸塔分离出酸气(或经熔硫釜生产熔融硫),酸气通过克劳斯装置生产硫磺。

焦油加工工艺:外购及公司自产焦油经脱水、脱渣、除盐后,送入初馏塔,采用常减压工艺进行蒸馏,底部采出的中温沥青部分外销,部分经反应釜加热分离生成改质沥青;塔顶初馏份经激冷塔,中和、精馏塔生成酚油、萘油、洗油、蒽油、重油;萘油经工业萘初馏塔、精馏塔,采用常压蒸馏工艺进行蒸馏,采出的萘经工业萘结片机生成工业萘,酚油经精制分离生成脱酚酚油。

甲醇生产工艺:来自化产品回收厂的焦炉煤气送至甲醇厂气柜,经湿法脱硫、干法脱硫,脱去无机硫和有机硫后,送至纯氧转化,并经合成气压缩机加压入合成塔合成粗醇;原料煤(焦炭)入固定床造气炉,生产水煤气,经湿法脱硫、精脱硫工序,脱去无机硫和有机硫后,经合成气压缩机加压入合成塔合成粗醇;粗甲醇进入甲醇精馏制得优等品精甲醇。

粗苯精制工艺:外购及公司自产的粗苯经原料过滤器后,通过脱重组分塔分离出轻苯、重苯。重苯作为产品外销,轻苯与氢气经加氢反应器反应生成饱和的轻苯混合物,轻苯混合物经萃取精馏塔后分离出芳烃,芳烃依次通过苯塔、甲苯塔、二甲苯塔精馏后生成苯、甲苯、二甲苯。

炭黑生产工艺:自焦油加工厂来的原料油由原料油泵加压,通过炭黑反应炉高温裂解生成炭黑,经袋滤器收集后送至造粒机造粒、干燥机干燥后,通过提升机提升至产品储罐,包装外销。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不适用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 销售模式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大块焦直供钢厂销售,小块焦直供钢厂与贸易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降低销售风险。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结合实际需求开辟新用户,拓展销售渠道。

公司其他化工产品,依托“化工宝网”平台采取竞价等销售模式。

(2).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元

定价策略及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产品市场行情调整产品售价。

焦炭产品方面:受上、下游影响。在上游端, 2016 年 9 月开始,煤炭价格的持续上涨推动了产品成本的上升,从而推动焦炭价格回升。在下游钢铁行业生产增加的情况下,焦炭需求增加,致使焦炭价格不断升高。

其他主要化工产品:

随着环保检查力度加大,公司主要化工产品分别受到不同影响。炭黑产品:国内许多生产炭黑的厂家减产或停产致使其需求上升价格上涨;工业萘:下游萘系减水剂减产或停产致使其需求减少价格下降;纯苯:下游顺酐减产或停产致使其需求减少价格下降。

(3).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生产过程中联产品、副产品、半成品、废料、余热利用产品等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环保违规事件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国家环境保护部通报公司相关环保问题有关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16-059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及补充公告(编号:临2017-001号、002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错峰生产措施的公告(编号:临2017-003号)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为3家,包括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虹宝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年比较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