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3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7版)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2017年3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17-006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3.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8,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1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3,7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1月20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07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净额73,931.79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70,030.00万元,已赎回理财产品62,030.00万元,尚未赎回理财产品8,0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5.02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424.8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19.2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5年1月20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晨光文具礼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礼品”)为募投项目“营销网络扩充及升级项目——加盟店营销网络扩充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15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晨光礼品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营销网络扩充及升级项目——加盟店营销网络扩充项目”。2015年8月18日,晨光礼品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19.31万元,具体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0,774.83 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1315 号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予以公告,截止 2016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70,030万元,已赎回理财产品62,030万元,尚未赎回理财产品 8,000 万元,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光明支行募投户8,000 万元;累计取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424.8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附表1中书写工具制造及技术、材料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年末余额为127.01万元系募集资金滋生的利息所支付的项目款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17日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意见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

晨光文具2016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晨光文具募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晨光文具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17-007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公司会计科目列示进行了变更。

2017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从该文件发布之日2016年12月3日起实施,2016年5月1日至财会〔2016〕22号文件发布实施之间发生的交易按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进行调整。根据文件规定,公司当期受影响涉及的科目为“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各科目当期累计影响金额分别为:税金及附加2,353,572.72元,管理费用-2,351,007.72元,销售费用-2,565.00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只是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从“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科目调整至“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晨光文具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四、上网公告文件

(一)晨光文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晨光文具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晨光文具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对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