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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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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1、浙江雍竺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浙江雍竺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4年4月1日;住所: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欢西路1号6幢;法定代表人:楼明;注册资本:104,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旅游资源开发,农业休闲观光;果蔬种植;物业管理。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2、杭州雄振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杭州雄振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3年12月05日;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桃花弄8号199室;法定代表人:张颖;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承办会展;批发、零售: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品化学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包装材料、工艺礼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塑料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酒店用品、家用电器、服装服饰、金银制品、贵金属。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楼明控股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对2017-2018年度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行为作出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2、担保金额: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进行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3、担保期限: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反担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总额不受此上额限制。

5、其他: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将依据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并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对于上述担保金额以外的担保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重新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意见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回避了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较高,各子公司资产质量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掌握,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公司与股东方实施互保以来,双方合作情况良好,从未发生过逾期借款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亦没有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在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紧缩的形势下,股东方一直大力配合公司各项融资行为,实际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未来发展方向,具有充分的必要性。

独立董事意见: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与关联方进行互保,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同时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被担保方均需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有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2017-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44,020.17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41,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4,719.54万元)的20.47%,对关联方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502,120.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5.27%。上述担保无逾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7-01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以及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

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1、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的日常关联交易,本公司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3、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同意将《关于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6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常规性日常关联交易(单位:万元)

2、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注:雍竺实业关联交易金额为资产交割日前接受劳务工程的金额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常规性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公司可能会在上述项目中中标。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加强各项目工程市场化参与程度,严格把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公司将综合考虑市场等多方因素,适时对开工量及工程进度作出合理调整,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单笔交易金额和交易对象进行适当调剂。基于上述原因,全年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会产生一定的差异。对于上述额度以外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5亿元;法定代表人:楼明;住所:杭州市莫干山路231号17楼;成立时间:2002年02月05日;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326,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43%。

2、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韦晗;住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东义路111号3楼;成立时间:1994年11月08日;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目前持有本公司60,955,6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9%,为本公司5%以上股东。

3、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亿元;法定代表人:来连毛;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6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广厦湖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广厦湖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1990年06月02日;住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81号;法定代表人:许欣华;注册资本:32,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母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5、浙江广厦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金江;住所:杭州市解放路40号1幢一层;经营范围:: 建筑设计、装饰设计、信息咨询及相关技术的服务、开发,晒图。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6、杭州环湖大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934.9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益芳;住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09号;经营范围:服务:住宿(上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服务:出租结婚礼服;批发、零售:针、纺织品,百货。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7、浙江福临园林花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何林映;住所:东阳市振兴路1号;经营范围:园林设计;园林绿化贰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道路桥梁叁级;花木种植。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8、浙江华文世纪广告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阳英;住所:杭州市万塘路18号709室;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市场信息调研服务。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9、杭州市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金江;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607号14楼;经营范围:服务:建筑、市政、园林、机电设备安装,公路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咨询,预决算编制,招标代理。。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10、广厦东阳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丽亚;住所:浙江省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工人路80号;经营范围: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养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园林建筑装饰材料(不含竹木板材、砂石料及危险品)、工艺品销售。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双方日常交易带来风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就提供或接受劳务、购买或出售商品方面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为: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经招投标确定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本公司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7-01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3月17日,公司第八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20亿元(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利率不高于公司平均融资成本,且不超过10%。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余额30,962.71万元,利率为6.63%。

(三)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

为继续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降低部分财务费用,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15亿元(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利率不高于目前公司非银行信用融资成本,且不超过10%。广厦控股持有公司37.4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借款对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此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具体资金需求确认每笔借款的实际使用对象;

2、借款总额: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提案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借款金额不超过15亿元(实际借款额以到账金额为准);

3、借款利率:利率不高于目前公司非银行信用融资成本,且不超过10%。

二、关联方介绍

1、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5亿元;法定代表人:楼明;住所:杭州市莫干山路231号17楼;成立时间:2002年02月05日;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326,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43%。

2、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韦晗;住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东义路111号3楼;成立时间:1994年11月08日;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目前持有本公司60,955,6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9%,为5%以上股东。

3、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亿元;法定代表人:来连毛;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6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参照公司目前平均融资成本,经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协商,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现金流,确定借款利率不高于当年公司非银行信用融资成本,且不超过10%。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旨在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有效降低部分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未来发展的需求。上述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前对本议案内容进行了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出具了书面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意见:

1、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旨在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降低部分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方拟收取的成本低于公司实际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同意《关于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2017-02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11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11日

至2017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听取事项: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7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9.00、9.01、9.0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7、9.00、9.01、9.02、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01、9.02、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楼忠福、楼明、楼江跃、卢振华、卢振东、郑瑶瑶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不适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4月10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231号锐明大厦15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10005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包宇芬、胡萍哲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7-02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暨

2016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内容: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暨2016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2、召开时间:2017年4月11日下午15:30-17:00

3、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一、说明会主题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3月21日披露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暨2016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1、召开时间:2017年4月11日下午15:30-17: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公司主要高管,具体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2、拟参加我公司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2017年4月7日之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包宇芬、胡萍哲

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231号锐明大厦15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974176、0571-85125355(传真)

邮件:stock600052@gsgf.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