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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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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16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0版)

1、上市公司: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的代表。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代表。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公司欢迎投资者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3、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沈哲

电 话: 021-64698868转3010分机

邮 箱: shen.zhe@600146.net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16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91号《关于核准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采用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人发行26,99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10.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10,387,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0,057,222.1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2,740,330,477.8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9月27日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到位,并于2016年9月28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104002号验资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商赢环球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负责商赢环球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原则,兴业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商赢环球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16年度的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兴业证券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自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从公司治理、公司制度、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对商赢环球进行持续督导,具体工作主要如下表所示: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对商赢环球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商赢环球在本次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

刘秋芬

吴益军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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