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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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认购远东-宏利-燕园8号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7-019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认购远东-宏利-燕园8号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远东-宏利-燕园8号私募投资基金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投资期限:约6个月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2017年3月20日,经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办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仪国际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国际”)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远东-宏利-燕园8号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期限约6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30%。同日,华仪国际与基金管理人深圳市燕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远东-宏利-燕园8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总经办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二、投资方基金情况

名称:华仪国际电力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陈孟列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05日

营业期限:2017年01月05日至2037年01月04日止

经营范围:售电业务:五金交电、电线电缆及配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水利水电设备、太阳能设备、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电动机、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文字翻译;对实业投资;电力工程总承包。

股权结构: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

名称:深圳市燕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金运世纪大厦22层B单元

法定代表人:覃飞龙

设立日期:2014年7月31日

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91440300311889097B

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存续期限:永续经营

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备案号P1014593

深圳市燕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燕园基金”)成立于2014年7月31日,注册于中国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实缴)。燕园基金由北京大学校友筹建,核心成员全部为金融行业的精英校友。燕园基金制定了完备的投资决策流程及风控体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资产管理服务,实现财富的稳健增值。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并特聘请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顾问,为公司提供投资建议。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远东租赁”),成立于1991年,现注册资本10.12亿美金。是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先行者和领先者,在医疗、印刷、航运、建设、工业装备、教育等多个产业有突出优势。远东租赁提供以融资租赁为核心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帮助客户解决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财务及资金问题,并积极为客户提供财务管理、商务运作、资产管理、管理咨询等全方位增值服务。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住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国际商会中心25楼

法定代表人:刘凌

四、投资基金及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情况

1、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远东-宏利-燕园8号私募投资基金

(2)基金的类别:契约型私募基金

(3)基金的运作方式:开放式,本基金存续期间第一次开放日为2016年12月20日-2016年12月22日,第二次开放日为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2日。此后开放日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需提前15个工作日于公司网站进行基金开放期公告,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4)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追求本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和基金存续期间收益最大化。

基金的投资范围:1、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及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拥有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收益权、融资租赁债权类产品;2、委托租赁、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契约型基金及有限合伙份额;3、银行存款、银行理财、场外开放式基金等金融产品,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5)基金的存续期限:本基金无固定存续期限,但可能根据本合同提前终止。

(6)基金的初始资产规模限制:本基金成立时委托财产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不得超过20亿元人民币。

(7)基金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人民币 1.00 元。

(8)募集方式: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以非公开发募集的方式;

(9)募集投资者上限:募集投资者上限不超过200人(含);

(10)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认购资金应以货币形式交付。委托人在初始募集期间的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认购费用),并可多次认购,初始募集期间追加认购金额应为10万元的整数倍。

(11)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价格 :“固定价”原则,即基金投资者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价格为固定价,即面值1.00元人民币。即申购份额=申购金额÷面值1.00元/份,赎回价格=赎回份额×面值1.00元/份;

(12)基金的备案:本基金已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SN4576。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分享基金财产收益;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申购、赎回和转让基金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参加或申请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相关职权;根据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履行投资管理和托管义务的情况;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基金的信息披露资料;基金设定为均等份额,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因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得到赔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的约定,保证投资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接受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调查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诺为合格投资者;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款项,承担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承担基金的投资损失;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基金管理人告知其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向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配合基金管理人或其募集机构的尽职调查与反洗钱工作;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干涉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投资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资产及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合法权益的活动;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申购、赎回、分配等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不当得利的,应予返还;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基金合同在内的基金相关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且履行上述文件不会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合同协议的约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管理费与托管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分别按该结算当期本基金每天存续的所有基金投资者投资本金总金额的0.2%、0.03%年费率计提,每日计算,逐日累计,并于本基金开放日一次性支付。

4、基金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

收益分配原则: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若本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的基准日为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截止日。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告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收益分配方案公布后,基金管理人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就支付的现金收益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现金收益的一次性划付。对选择转换基金份额分红方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在分红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转换基金份额确认书,同时,由基金管理人在注册登记部门更新相应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的基金份额资料,增加分红转换基金份额。

五、投资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华仪国际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其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私募投资基金,以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投资风险分析

1、管理风险。在基金财产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基金财产收益水平,如果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投资范围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全、投资操作出现失误,都会影响基金财产的收益水平。

2、收益不确定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本次投资基金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不代表最终实际获取的收益率,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在运用、管理基金财产时,所投资的非现金资产可能出现无法按期变现的风险,进而导致公司投资的基金份额无法按期赎回的风险。

4、其他风险:本次投资基金可能存在投资对象违约等信用风险、投资策略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特定的投资方法及基金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税收风险等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