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922 股票简称:*ST佳电 编号:2017-02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和《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8),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如下内容需要更正: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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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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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ST佳电 公告编号:2017-02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6日在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7名,其余2名董事授权委托,董事高全宏先生、张胜根先生授权委托董事长张英健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张英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实现净利润-43,666.84万元(合并口径),年末未分配利润-37,261.22万元(合并口径)。本年度,母公司利润-155.29万元 ,未分配利润-4808.38万元。由于2016年度公司亏损,且母公司利润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以及自身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审议通过《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确认公司《2016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审议通过《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现状符合有关要求,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上述事实。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张英健、杜文朋、艾立松、高全宏、张胜根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审议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8、审议通过《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9、审议通过《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孙传尧、贾绍华、胡凤滨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董事会上进行了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0、审议通过《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查了北京市通商律事务所作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资质和2016年的工作情况,决定续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7年度的常年法律顾问,聘期一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改:新增第二十六条款第(七)条: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主要介绍收购、出售资产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是否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收购资产后是否做到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及具体计划;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的用途;收购资产的资金来源,收购资产是否与募集资金说明书所列示的项目有关。后续内容递延。
修改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进行修改:
修改前:公司应当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
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
修改后:公司应当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
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主要内容为:(一)担保情况概述(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四)董事会意见(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修改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佳木斯佳电风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三级子公司佳木斯佳电风机有限公司拟进行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8、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优化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着管理层级扁平化、机构设置专业化、横向协作和谐化,纵向指挥高效化的宗旨,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两级管理部门合并,捋顺组织架构、优化人员配置、减少管控层级、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费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具体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22 股票简称:*ST佳电 编号:2017-02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7年4月20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7年4月19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4月20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16年4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7.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9.关于《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 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按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将上述议案涉及的相关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提示:
1.议案7涉及关联事项,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厂、北京建龙重工集团公司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该等股东已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
2.议案10 为特别议案,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 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7年4月20日9:00—14: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247号公司证券部。
4、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
邮政编码:154002
电话:0454-8848800、0454-8467799
传真:0454-8467700
联系人:王红霞、刘义君
2、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等。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22
2. 投票简称:佳电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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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4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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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签署日期:
附注:
1、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