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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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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版)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国际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21日审议通过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包括:

1、授信担保:公司同意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本公司部分授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保函及信用证,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并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亿元(人民币壹拾肆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2、履约担保:公司同意当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本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保证其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人民币伍拾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议案及董事会审议情况请见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2017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1.5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352.96亿元)的50%;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4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部分被担保的所属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本次担保须提交本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如获批准,本次担保有效期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

三、担保协议

1、授信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使用本公司部分授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保函及信用证,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亿元。

2、履约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提供履约担保,保证其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

担保期限:自2016年年度股东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一致通过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议案,认为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公司对本公告附件中非全资子公司PT. COSL INDO、PT. COSL DRILLING INDO、COSL DRILLING SAUDI LTD 拥有实际控制权,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董事会决策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201.5亿元(含本次担保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57.1%,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附件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22日

附件: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7-007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21日,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谨此宣布王保军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7年3月22日起生效,王保军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其他与其离任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董事会对王保军先生在任期间对本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会同意姜萍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7年3月22日起生效,姜萍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姜萍女士具备法律、行政法规等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同意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姜萍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9楼902室

电话:010-84521685

传真:010-84521325

电子信箱:cosl@cosl.com.cn

附件:姜萍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22日

附件

姜萍女士简历

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1998年及2001年分别获得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和经济学硕士。2009年获得英国会计师(ACCA,2014年晋升FCCA)资质,同年获得香港会计师(HKICPA)资质,2012年获得美国管理会计师(CMA)资质,2017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01年至2005年期间先后在中国银行、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世界500强企业工作。2006年加入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工作:2006年至2007年,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行政秘书;2008年至2011年,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香港及美国准则高级主管;2011年至2017年2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财务部管理报告及业务分析处处长。2017年3月,正式加入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