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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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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69版)

2017-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2017年3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参加会议请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登记。股东可选择现场登记、传真或信件登记。

1.现场登记:请于2017年4月24日(9:00—16:00)到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传真或信件登记:请将相关资料于2017年4月24日前以传真或信件方式送达本公司(信件送达时间以邮戳为准),同时请注明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本公司及时回复。

六、 其他事项

(一)登记及联系地址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2层

联系人:戚后勤 黄耀盟

邮编:200120

传真:021-68865615

(二)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7年4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 临2017-007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22日在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317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2人,委托出席2人(监事宣卫东先生委托监事向开满先生出席并表决,监事郝峡女士委托监事王明山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监事向开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2016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加强了对公司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重大决策情况的监督,全年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发表了独立的监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其他违规性操作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在充分考虑企业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项目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缓解资金压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各期财务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迄今为止,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中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始终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依法决策,规范运作,按照公司“两守、五抓”的总要求,不畏困难压力,多措并举、攻坚拓新,超额完成了利润指标,经营效益大幅提升,工作成绩突出。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亦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审核意见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意见。

会议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价格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