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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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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7版)

2017-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2017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时也有利于公司与市场各类金融主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融资行为是为满足其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同时也有利于公司与市场各类金融主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对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且相关子公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仅为宝塔陵园融资提供担保共计1笔,公司向宝塔陵园提供的融资担保额度未使用,计入本次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亿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7.10%。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六、其他说明

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各子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本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有效期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五丰 公告编号:2016-009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产品保本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财务部门2015年资金使用状况和2016年财务资金预算,确定2016年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类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 认购理财产品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3)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4) 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2、决议有效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用周转资金的情况下,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实施方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公司管理层可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购买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保本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证券投资或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投资标的为一年以内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将充分考虑本金的保证性,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12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技术园区华冠大街12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12日

至2017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和后续披露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0、1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福成、李高生、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河福生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1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7年4月11日下午17:30)

3、登记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技术园区华冠大街12号四楼公司证券部

电话:0316-3316590 传真:010-61595618

邮编:065201 联系人:李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入场。

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