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17-014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7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通讯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22日在江阴市汇丰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其中邹朝军、范新凤、陈强、龚秀芬、程斌、康吉言、耿强和宋超通过通讯接入方式参加了会议。本行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由孙伟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行〈章程〉的议案》
修改后的《章程修订对照表》(2017年3月22日版)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将提交本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报有关政府机构和监管部门核准备案,及向工商行政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同时,本行于2017年3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本行〈章程〉的议案》作废。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17-015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
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期,深圳证券交易所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出具了《关于对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20号),对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本行〈章程〉的议案》相关事项提出问询;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行出具了《关于对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17号),对本行近期股价涨幅较大相关事项提出问询。
本行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并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本行《章程》议案的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保证本行有稳定的经营环境,确保本行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避免给本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混乱,进而进一步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行于2017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行〈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内容,同时将上述议案提交拟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的本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考虑到修订后章程的部分条款可实施性和相关规则尚不完善,本行于2017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定取消上述议案,该等议案不再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经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研究,同意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持有本行3%以上股份的股东)向本行董事会发出的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形成新的章程修订案,并将《关于修订本行〈章程〉的议案》提交至本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本行近期股价涨幅较大事项的回复
1、本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自查并书面问询第一大股东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行和第一大股东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本行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行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行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本行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范围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本行3个月以来接受机构投资者调研情况如下表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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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行自查,本行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3、经本行自查,自2017年2月3日以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本行股票情况如下:
2017年2月28日,本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陆建生的妹妹陆建珍通过竞价交易购买本行股票100股,成交均价20.49元/股;2017年3月16日,本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陆建生的妹妹陆建芬通过竞价交易购买本行股票1700股,成交均价20.284元/股。本行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定时效内对该等增持本行股票事项在深证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除此之外,从2017年2月3日起至目前,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未买卖本行股票。
4、本行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虽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范围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但本行无法规避不可控风险引起的投资风险。本行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本行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将来可能发生的变化,注意投资风险。
本行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行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行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行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17-016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增《关于修订本行〈章程〉的议案》,原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本行〈章程〉的议案》作废
●除此之外其他内容不涉及调整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0,定于2017年4月7日上午9:30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仍为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说明
本行董事会收到本行股东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目前该股东持有本行60,223,11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3.41%)出的《关于提议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由于本行《章程》的修订对本行管理与经营关联性较高,因此本行决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经2017年3月22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本行〈章程〉的议案》,同时取消原《修改本行〈章程〉的议案》。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股份占总股本3%以上,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故本行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本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作为本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9项议案。
本行《章程修订对照表》(2017年3月22日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本行〈章程〉的议案》作废。
除了上述调整之外,本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涉及调整。本行对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股东大会通知情况如下:
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6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地点:天华文化中心江阴市博物馆一楼报告厅。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行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投票规则:本行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31日 (星期五)
(九)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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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除议案九以外所有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2017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上述议案九的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2017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其中议案九、十、十一、十二、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是特别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其他为普通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4月1日和5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3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203号10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一天。
(二)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203号10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晓堂、王淼
联系电话:0510-86850089 传真:0510-86850069
邮箱地址:jyrcbank@sina.com
七、备查文件
1、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见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07”
2、投票简称为“江行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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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4月7日在江阴市召开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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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对议案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勾选,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
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