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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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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2017-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7-034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再次将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3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3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3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公司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4日。

9、会议主持人:刘梦龙董事长。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审议案为:

1、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周蕊女士、赵晋琳女士、王晓玲女士将向股东大会作《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8、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17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8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

2017年3月27日8:30-11:30,13:00-16:0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7年3月27日16:00送达)。

2、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6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7年3月27日16: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

邮政编码:518048

联 系 人:王震强、刘康康

联系电话:0755-36676600-8613

传真号码:0755-83830798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一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附件二: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附件一: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51,投票简称:易尚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第1-10项议案为一般投票表决方式,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3月31日下午14:30举行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7年3月27日16:00之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7-035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同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62883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并于2016年10月14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62883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6年12月2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62883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因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经与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7年2月9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62883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鉴于发行方案调整涉及的相关事项已经落实,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恢复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审查的申请》。

2017年3月23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62883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恢复审查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