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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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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25

债券代码: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1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对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7年3月16日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7]沪第0182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经评估后的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银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11,784万元,折合每股价格为1.91元。以评估后的价格1.91元/股为依据,本次增资扩股的认购价格确定为1.8808元/股。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1.8808元/股的价格认购晋城银行增资扩股股份27,100万股,认购总金额为50,969.68万元。公司现持有晋城银行股份111,736,013股,占其总股份的4.1672%,为其第六大股东。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晋城银行股份382,736,013股,占其总股份的11.9555%,将成为晋城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但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参与晋城银行增资扩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银行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提供以下担保:1、裕中能源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裕中能源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借款和担保的具体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各项担保均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

三、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以下担保:1、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借款和担保的具体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各项担保均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

四、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以下担保:1、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借款和担保的具体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各项担保均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五、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所属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以下担保:1、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申请金额为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所属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4,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所属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借款和担保的具体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各项担保均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六、关于公司为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石化”)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90,000 万元、期限6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借款以公司持有的华瀛石化100%股权、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矿业”)33.33%股权以及华熙矿业持有的山西灵石华瀛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荡荡岭煤业”)100%股权、山西灵石华瀛冯家坛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冯家坛煤业”)100%股权、山西灵石华瀛孙义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义煤业”)100%股权和山西灵石华瀛天星柏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沟煤业”)51%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华瀛石化持有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以及荡荡岭煤业、冯家坛煤业、孙义煤业和柏沟煤业分别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质押。具体借款、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华瀛石化提供反担保。

七、关于公司为华熙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为60,000 万元(净额30,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源煤焦”)为其净额部分3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华熙矿业提供反担保。

八、关于公司为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向晋城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借款以银源煤焦持有的山西灵石银源新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生煤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新生煤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具体借款、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银源煤焦提供反担保。

九、关于公司向华鲁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共同向华鲁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融资租赁借款。具体借款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十、关于华衍物流有限公司向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衍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衍物流”)向晋城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2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本次借款以华熙矿业持有的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昌盛双喜城26套房产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具体借款和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上述第二至第十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事宜将另行通知。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26

债券代码: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加快推进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向金融领域的投资布局,并通过产业与金融的结合,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深化公司转型,公司拟参与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银行”或“甲方”)的增资扩股。公司本次拟认购晋城银行增资扩股股份27,100万股,认购价格为1.8808元/股,认购总金额为50,969.68万元。

●公司现持有晋城银行股份111,736,013股,占其总股份的4.1672%,为其第六大股东。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晋城银行股份382,736,013股,占其总股份的11.9555%,将成为晋城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但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参与晋城银行增资扩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银行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为提高自身的资产规模和运营实力,晋城银行拟进行增资扩股共计52,000万股。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7年3月16日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7]沪第0182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经评估后的晋城银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11,784万元,折合每股价格为1.91元。以评估后的价格1.91元/股为依据,本次增资扩股的认购价格确定为1.8808元/股。公司本次拟认购晋城银行增资扩股股份27,100万股,认购价格为1.8808元/股,认购总金额为50,969.68万元。

公司现持有晋城银行股份111,736,013股,占其总股份的4.1672%,为其第六大股东。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晋城银行股份382,736,013股,占其总股份的11.9555%,将成为晋城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但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并签署了相关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参与晋城银行增资扩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银行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增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晋城银行基本情况

1、名 称: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文昌西街1669号

3、法定代表人:贾沁林

4、注册资本:268,134.956万元

5、成立时间:2005年12月31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28156518T

7、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8、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和代理保险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晋城银行的前身是晋城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银监会山西监管局于2005年12月27日核准设立的,2011年4月8日更为现名。晋城银行总部设在山西省晋城市,现辖太原、晋城、朔州、运城、吕梁、忻州、晋中、长治8家分行,大同分行正在筹建中,在山西省发起设立了7家村镇银行。

晋城银行先后获得“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商业银行”、“最佳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最具特色中小银行”、“年度最具成长性中小银行”、“年度最具创新力中小银行”、“年度十大品牌中小银行”、“年度最佳金融创新城市商业银行”、“最佳金融企业形象奖”、“最具经营效益城市商业银行”、 “最佳公司治理城市商业银行”、“年度资产规模500-1000亿元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第三名”、“年度十佳理财服务中小银行”等多项殊荣。

(二)晋城银行现有股东情况

(三)晋城银行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3月1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I30013号《审计报告》,晋城银行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四)晋城银行评估结果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7年3月16日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7]沪第0182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采用收益法评估,晋城银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11,784万元,折合每股价格为1.91元。

三、本次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项支付

(1)认购方式:乙方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

(2)认购价格: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8808元。

定价基准日至乙方缴款日期间,若甲方实施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认购数量: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27,100万股。

如果甲方股份在定价基准日至乙方缴款日期间有分红、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调整,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本次认购甲方股份的数量最终以甲方监管机构核准的认购数量为准。

(4)认购款总金额:乙方本次认购股份的总价款为人民币50,969.68万元。

(5)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认购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认购款项。

(2)在乙方根据本协议缴纳认购款项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股票或相应的股份凭证,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登记手续。

(3)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协商约定的与本次发行股份相关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3、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认购款项,并保证用于支付本次认购款项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

(2)乙方应按缴款通知的规定将认购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与全体新老股东共享(共担)甲方未分配的滚存利润(亏损)。

(4)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协商约定的与本次认购股份相关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4、乙方本次认购股份的转让限制

乙方承诺自股份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晋城银行的股份,5年后转让股份及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应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

5、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并且乙方支付股份认购款后,如果甲方、甲方股东大会、董事会或银监会等未批准或未同意本次股份发行,则甲方应在获得上述未批准或未同意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股份认购款及时返还给乙方;如果甲方逾期未能全部返还,则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金额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直至甲方全部向乙方返还认购款为止。

(2)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能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支付时间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则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金额0.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违约方并应赔偿守约方的相应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此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调查费等)。

6、协议生效及有效期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①甲方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全部内部决策程序,获得了批准与授权;

②乙方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全部内部决策程序,获得了批准与授权;

③获得了甲方监管机构的批准或核准。

(2)本协议有效期为3个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四、本次增资目的及影响

本次对晋城银行进行增资,是为了加快推进公司在金融领域的投资布局,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力,深化公司转型。通过本次增资,将促进公司参与国内金融企业改革,分享金融市场发展红利。同时还将促进公司实体产业与金融资本的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其他

本次对晋城银行增资事项尚需获得银行监管机构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增资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27

债券代码: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石化”)、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矿业”)、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源煤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1、本次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为裕中能源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91,026.92万元。

2、本次华晨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971,551.84万元。

3、本次华晨电力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301,021.25万元。

4、本次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为19,0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301,021.25万元。

5、本次公司为华瀛石化提供担保金额为90,0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90,000万元。

6、本次公司为华煕矿业提供担保金额为60,000万元(净额30,0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389,800万元。

7、本次公司为银源煤焦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80,000万元。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476,910.16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3,020,279.24万元;所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168,130.92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01,000万元,公司对外部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87,5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全资子公司裕中能源拟申请金额共计不超过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裕中能源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裕中能源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均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所属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申请金额共计不超过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均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

3、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所属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申请金额共计为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均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4、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所属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申请金额共计为1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所属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申请金额为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所属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4,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所属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均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5、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瀛石化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90,000 万元、期限6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借款以公司持有的华瀛石化100%股权、华熙矿业33.33%股权以及华熙矿业持有的山西灵石华瀛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荡荡岭煤业”)100%股权、山西灵石华瀛冯家坛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冯家坛煤业”)100%股权、山西灵石华瀛孙义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义煤业”)100%股权和山西灵石华瀛天星柏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沟煤业”)51%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华瀛石化持有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以及荡荡岭煤业、冯家坛煤业、孙义煤业和柏沟煤业分别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质押。该笔担保由华瀛石化提供反担保。

6、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为60,000 万元(净额30,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为其净额部分3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华熙矿业提供反担保。

7、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拟向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借款以银源煤焦持有的山西灵石银源新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生煤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新生煤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该笔担保由银源煤焦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具体借款、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裕中能源基本情况

裕中能源,注册地址:新密市曲梁乡庙朱村,法定代表人:冯元,注册资本:216,4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力、煤化工、灰渣综合利用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对煤矿投资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蒸汽、石膏、电力销售;管道清洗,热力生产。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9月末,裕中能源资产总额1,969,376.10万元,负债总额1,582,256.90万元,净资产387,119.20万元,资产负债率80.34%;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1,571.37万元,净利润121,590.43万元。

2、张家港沙洲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沙洲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法定代表人:陈滨,注册资本:271,2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火力发电、热力供应;煤炭销售。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所属子公司。

截至2016年9月末,张家港沙洲电力资产总额1,271,667.34万元,负债总额849,661.54万元,净资产422,005.80万元,资产负债率66.81%;2016 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1,990.26万元,净利润52,513.66万元。

3、张家港华兴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华兴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东莱镇镇南,法定代表人:张大林,注册资本:8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电力投资、建设、生产、销售;热力供应服务;从事电力工业的相关业务。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所属子公司。

截至2016年9月末,张家港华兴电力资产总额393,038.49万元,负债总额279,178.91万元,净资产113,859.58万元,资产负债率71.03%;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7,494.06万元,净利润4,714.02万元。

4、华瀛石化基本情况

华瀛石化,注册地址: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前进路132号,法定代表人:常胜秋,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调和、仓储(普通仓储和保税仓储);进出口及销售:原油及其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料油、重油、其他石油化工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建筑材料销售;石油产品研发;煤炭进出口、仓储及销售;能源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码头开发经营、管理;港口货物的装卸、灌装、出运;国际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投资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物业服务;酒店管理;项目投资。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9月末,华瀛石化资产总额792,097.92 万元,负债总额84,512.10万元,净资产707,585.82万元,资产负债率10.67%;2016 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33.75万元,净利润184.96万元。

5、华熙矿业基本情况

华熙矿业,注册地址: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新建街南110号,法定代表人:窦红平,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对所属子公司进行管理;煤炭销售;土木工程建筑业;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9月末,华熙矿业资产总额3,176,755.71 万元,负债总额2,695,927.92万元,净资产480,827.79 万元,资产负债率84.86%;2016 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8,219.96 万元,净利润2,633.71 万元。

6、银源煤焦基本情况

银源煤焦,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水头,法定代表人:窦红平,注册资本:260,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矿山企业投资管理,咨询服务,矿井建设,经销:矿山机械设备、配件及材料,建筑材料,贵金属制品;煤炭批发。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9月末,银源煤焦资产总额1,138,966.03万元,负债总额831,387.70万元,净资产307,578.33万元,资产负债率72.99%;2016 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4,316.21万元,净利润5,081.49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华晨电力为裕中能源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全资子公司裕中能源拟申请金额共计不超过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裕中能源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裕中能源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均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

2、华晨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所属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申请金额共计不超过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均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

3、华晨电力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所属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申请金额共计为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均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4、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所属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申请金额共计为1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所属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申请金额为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所属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4,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所属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均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5、公司为华瀛石化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瀛石化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90,000 万元、期限6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借款以公司持有的华瀛石化100%股权、华熙矿业33.33%股权以及华熙矿业持有的荡荡岭煤业100%股权、冯家坛煤业100%股权、孙义煤业100%股权和柏沟煤业51%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华瀛石化持有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以及荡荡岭煤业、冯家坛煤业、孙义煤业和柏沟煤业分别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质押。具体借款、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华瀛石化提供反担保。

6、公司为华煕矿业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为60,000 万元(净额30,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为其净额部分3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华熙矿业提供反担保。

7、公司为银源煤焦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拟向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借款以银源煤焦持有的山西灵石银源新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生煤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新生煤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具体借款、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银源煤焦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裕中能源、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华瀛石化、华熙矿业、银源煤焦上述融资业务均为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公司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为公司与所属子公司及附属企业之间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2、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3、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476,910.16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8.81%、总资产的51.13%,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3,020,279.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7.62%、总资产的34.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裕中能源、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华瀛石化、华熙矿业、银源煤焦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