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2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在2016年的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圆满地完成了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因此,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2017年度审计费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过程中能够尽职尽责,及时与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沟通年审相关事宜,保证审计结果真实准确,出具的审计报告整体质量合规。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