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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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公告编号:2017-018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令和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蒋学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150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向中粮财务有限公司申请10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追加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进行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律师:赵旭东 温晓军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