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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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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江苏喜科墨股权获得商务部反垄断局
审查通过的公告

2017-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7—01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江苏喜科墨股权获得商务部反垄断局

审查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江苏喜科墨51%股权及后续增资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1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0万元收购江苏喜科墨51%股权及后续增资,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签署收购江苏喜科墨51%股权及后续增资的相关法律文件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2017年1月24日,公司与株式会社煤炭化学、新日铁住金化学株式会社、江苏喜科墨共同或分别正式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中外合资经营合同》、《NeedleCokes(煤系针状焦)技术等许可合同》、《买卖基本合同》、《方大外派协定》、《新日化外派协定》等协议。详见公司2017年1月2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江苏喜科墨51%股权及后续增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商务部反垄断局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商反垄初审函[2017]第55号),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二十五条,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将根据双方约定,继续推进收购事宜,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25日

附件:

葛文兵先生,现任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董事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