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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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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17-02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3月23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7年3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就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的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拟委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华润信托·东方海洋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

鉴于该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拟参与人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承诺,经慎重考虑,现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名单,该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二、本计划参与情况

本计划参与对象为上市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层干部、核心及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参加本计划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共 14人,认购总份额不超过5522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32.48%,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后:

二、本计划参与情况

本计划参与对象为上市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层干部、核心及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参加本计划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共9人,认购总份额不超过3,442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20.25%,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内容不变。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及可能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且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更新后)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李存明、战淑萍、李兴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调整后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更新后)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更新后),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更新后)(2017-026)。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更改为2017年4月6日下午14: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公告》( 2017-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存明、战淑萍、李兴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取消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7-024)。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17-02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3月23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7年3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调整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就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的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拟委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华润信托·东方海洋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

鉴于该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拟参与人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承诺,经慎重考虑,现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名单,该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二、本计划参与情况

本计划参与对象为上市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层干部、核心及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参加本计划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共 14人,认购总份额不超过5522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32.48%,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后:

二、本计划参与情况

本计划参与对象为上市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层干部、核心及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参加本计划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共9人,认购总份额不超过3,442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20.25%,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内容不变。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更新后)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朱春生、于克兴、马兆山、曲善村回避表决,本议案有表决权人数未达到公司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调整后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更新后)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更新后),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更新后)(2017-026)。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17-023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股东大会

召开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更改为2017年4月6日下午14:30。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6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5日15:00 至2017年4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17-02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7年4月6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10、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议案;同时增加临时提案“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更新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召开方式以及会议的其他议案不变。

一、取消部分议案的原因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拟参与人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承诺,经慎重考虑,现拟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名单,详细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1)、《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2)。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不再审议“10、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原因

公司已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因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更新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从提高会议效率角度考虑,于2017年3月23日向公司发出《关于增加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经审核,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4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9%,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17-025)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17-02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将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经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取消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同时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取消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7-024)。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6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5日15:00 至2017年4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分别作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上述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于2017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至2017-018、2017-021至2017-026)。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 2017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6

2、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4月6日9:30—11:30、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 “海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4)确认投票完成。

6、计票规则: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7、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8、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东方海洋”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5日15:00至2017年4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http://ca.szse.cn)或其委托代理发证的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位置填“√”;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位置填“√”;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位置填“√”。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