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0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朗迪”)和东莞市朗迪格林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朗迪”)于近日收到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644004088、GR201644001603),发证时间2016年11月30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中山朗迪和东莞朗迪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连续三年(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1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1.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朗迪”)于近日收到4,281,071.00元政府补助。该补助是由含山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含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含发(2011)4号】《中共含山县委 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接产业转移和鼓励投资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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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含发(2011)4号】《中共含山县委 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接产业转移和鼓励投资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安徽朗迪于2014年收到由含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拨付的3,814,045.00元和1,082,605.00元两笔政府补助已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将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资金将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计入2017年当期损益,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