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7—012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施延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金字食品有限公司分立的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字食品有限公司分立的相关工作。
董事会就公司本次议案事项,将在适当的时候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关于全资子公司金字食品有限公司分立的公告》详见2017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 2017-013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金字食品
有限公司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分立概述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金字食品有限公司分立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字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食品”)进行存续分立,以理清业务类型、优化公司架构。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分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分立相关手续等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二、分立前金字食品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字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MA28D4BG0B
法定代表人:施延军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9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帆街1000号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初级食用农产品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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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资产
目前,金字食品的资产主要有火腿及肉制品相关资产,股权投资资产。
二、分立方案
(一)分立原则及方式
公司拟按业务类型对金字食品进行存续分立,分立成两家公司。金字食品将继续存续,与火腿及肉制品相关资产、负债转移至新设的公司,该公司名称暂定为金华金字火腿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金华金字火腿”)。
(二)分立前后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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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分割情况
以 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过分割和调整,金字食品和金华金字火腿各自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未审计)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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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次分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资产分割和调整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办理,故以上分割和调整的资产、负债数据最终以管理层办理本次分立相关手续时的实际数据为准。
(四)债权债务分割
金字食品分立前产生的债权债务继续由金字食品承担,金华金字火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金字食品分立前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金字食品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分立期间新增资产、负债的处置
分立期间(即分立基准日的次日至金华金字火腿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若金字食品相应资产、负债项目发生增减,不对分立方案产生影响。
金字食品及金华金字火腿在分立完成后按以下原则继承并进行相应的会计账务调整:分立期间新增的火腿及肉制品资产、负债由金华金字火腿承担;其余所有新增资产、负债等全部由金字食品承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立根据火腿及肉制品业务和股权投资业务的类型不同对金字食品进行了分立,有利于公司理清业务体系,优化公司架构,加强内部管理。
本次分立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分立后的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均为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分立不改变公司的经营范围、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和业务属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立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其他
1、本次分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分立相关手续及签署协议等事项。
2、本次分立事项,尚需取得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