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17-013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二期9栋401号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27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16日。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50,00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0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50,00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99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4,44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66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4,437,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65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3%。
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44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44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44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44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44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44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44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17-014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股东深圳市中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创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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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创业在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 2,300,000 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 2017年3月24日,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中洲创业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72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5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洲创业共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45%。
二、备查文件
1、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